熱心網友
最近的一次是2004年8月28日做的修正案,也就是2004年8月28日。
熱心網友
公司法最近一次的修改時間是在2004年8月28日,生效日期是在2004年8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04年8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如下修改: 刪去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款。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根據本決定作修改后,重新公布。
熱心網友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修改內容很少,只是刪去了舊法第131條第2款:“股票溢價發行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