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供求關系或是消費的行為特征,隨便寫一些不必很深,稍稍結合一點實際,1000到2000字就可以了.

熱心網友

教育市場化,教育產業化,這是前一時期我國教育改革的方向或政策。目前,我國的教育的確已經市場化了,也產業化了。但下一步,我國的教育改革必須走經濟化之路,教育經濟化是今后教育改革的方向,市場化、產業化的目的就在于經濟化,不講教育經濟化,教育市場化和教育產業化很可能會步入改革的誤區。教育不僅要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而且要適應國家經濟的形勢,只有適應國家經濟形勢才能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教育的發展要在保質基礎上保量,尤其是高等教育,不能只求規模年年擴大招生數量,應在保證九年義務教育質量和數量的上,在保證現有高等教育質量和數量基礎上,隨經濟形勢控制高等教育的擴招數量,比如在經濟滑坡或處在波谷時期,要限制招生規模的擴大,否則,一方面勢必要增加國家教育經費的相對投入,以致影響國家的宏觀調控能力,另一方面加重社會教育消費負擔,破壞社會有效需求結構,影響社會購買力,從而減緩經濟的回升。 教育經濟化,必須重視兩方面問題:一是教育經費問題,二是學費問題,前者是教育成本,后者是學習成本或叫被教育成本。教育經費與學費(受教育經費)是兩回事,是不同層次的兩種經濟成本。教育經費作為教育成本,經濟主體是國家或社會,是國家的經濟成本;學費作為受教育成本或學習成本,其經濟主體是家庭,屬家庭的經濟成本。現在,在教育改革中有一種錯誤的指導思想,即將教育經費與學費不加區別,甚至混為一談,結果使受教育者的經濟負擔加重。這應該引起我國教育改革的研究者們及決策者們的高度重視,經濟改革的研究者及決策者們也不應該等閑視之。 教育經費來源于國家財政稅收或社會贊助,是國家財政在教育部門的投資部分。無論是稅收形式還是教育附加形式的教育經費,都是國家公民已經承擔了的義務,正是這種公民義務提供了青少年一代受教育的權利。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義務教育。我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義務教育的教育經費承擔者是國家,這是指公辦學校。就民營學校(私立學校)而言,教育經費來自于社會或個人贊助,義務教育的教育經費承擔者是社會或個人(一般是名人)。高等教育雖然不是普及的教育,但也是義務教育,是由國家承擔教育經費的義務教育。也就是說高等教育的投資主體是國家,教育經費來自于國家財政的一部分,步入高等院校大門的優秀青年學生接受高等教育是他(她)們的權利,也是國家的今后的需要。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即高等教育經費,也應該是由國家來承擔的,也是國家的義務,是全體公民的義務。 現在有一種不正確的教育改革指導思想認為,國家培養一個大學生國家投資幾個萬,向在校大學生收取一定的“學費”來補償教育經費或補充教育經費之不足是理所應當的,而且還有人認為現在的收費標準相比國家的教育投資還不算高,言下之意,今后的高等教育的學費還有待提高。這種指導思想的錯誤之處在于,把本應該由國家承擔的教育經費算在了每一個大學生的人頭上。他們忽視了這樣一個事實,財稅中的教育經費是公民們為發展教育而已經承擔了的義務,正是公民已經交納了的教育稅或教育附加才有了青年學生們的學習權利,現在再向青少年學生們的家長收取包括教育經費在內的所謂的“學費”,這是否是一種變相的加稅、變相的加教育附加費行為呢?這對家長們來說是不公平的。學費是不應該充當教育經費的,學費中是不應該包括教育經費的。 什么是學費?學費即學習費用,或叫學習成本,也可叫受教育經費。義務教育之學費作為一種經濟成本,對應的經濟主體是學生之家庭。學費的內容無非是在學習過程中的一種費用,包括購買紙、筆、墨、書本開支及在校吃、住等管理費用。學費的來源,出自于學生家庭或學生勤工儉學之收入。青少年的學習費用是學生家庭應承擔的義務,高等教育的學費支出,就我國來說也是家庭的義務,就某些先進國家來講是由學生勤工儉學之收入來承擔的,有些是學習助學金提供的。目前,在我國高等教育中,把教育經費納入學費之中,混淆教育經費和學費,極大地增加了學生及學生家長們的負擔。正是這種負擔,引起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比如社會需求長期不足,經濟增長難以拉動,經濟腐敗問題,等等。我國廣大的農民及工人階級,他們的過重的負擔根本不在于稅費,而主要在于包括教育經費在內的“學費”,尤其是近幾年的中高等教育的高額收費。有些經濟腐敗現象,如貪污受賄,主要動機之一就是為籌備今后越來越重的子女教育費用。收入預期不確定,支出預期無限度增長,這是當前社會的一種普遍心理,因此“一切向錢看”也就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掙錢意識作為市場經濟意識之表現,是無可厚非的,但有相當一部分人掙錢是為了預備子女的受教育費用或自己的養老費用,很少是為了自己產業或事業的發展而掙錢,這就很值得思考。 學習成本就是學習成本,不應該視其為學生以后的工作成本。就整個國家來說,發展教育是為了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質,以利于今后發展各項事業、產業,因此有個教育成本問題。但教育成本不應算在青年學生今后的工作過程變為他(她)們的工作成本。受教育和工作,這是兩個經濟過程,在工作過程中他(她)們也要承擔支付他(她)下一代人的教育成本和學習成本,因此決不應該將教育成本算在參加工作以后的工作成本上。正如企業培訓技術人員,不會扣除他們以后的工資作為現在培訓費用,對國家教育來講,道理是一樣的。但是,現在實行的大學生學費貸款制度,變相地是扣除大學生工作以后的工資。貸款交學費,雖然能解決受教育者一時的困難,但造成了他(她)們今后的負擔,削弱了他(她)們走上工作崗位后履行各種義務的能力和熱情,因此是不可取的。至于什么是工作成本,在這里不打算討論,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工作成本是工作過程中的費用,它是不包括學習費用的。 教育與學習不屬于同一經濟過程,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之間不是處在同一經濟關系中。教育者與國家存在一種經濟關系,受教育者與之家庭之間是另一種經濟關系。教育與學習只是腦力勞動的一種分工,在學校里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都是腦力勞動者,他(她)們之間只是一種合作關系,而不是交換關系,正如同一工廠里的不同車間的勞動者們一樣??茖W文化知識決不是用“學費”買來的,也是買不來的,除非付出腦力勞動。教育與學習,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之間決不是什么買賣關系。 總之,教育是一個經濟過程,學習也是一個經濟過程,因此教育必須經濟化。經濟化的教育要有經濟成本分析,這種分析首要的是要將教育經費與學習經費區別開來,分別對待。否則,教育市場化改革和產業化改革很容易步入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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