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塵暴的概念、規定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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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塵天氣概念:   沙塵天氣分為浮塵、揚沙、沙塵暴和強沙塵暴四類。   浮塵:塵土、細沙均勻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見度小于10公里的天氣現象;   揚沙:風將地面塵沙吹起,使空氣相當混濁,水平能見度在1公里至10公里以內的天氣現象;   沙塵暴:強風將地面大量塵沙吹起,使空氣很混濁,水平能見度小于1公里的天氣現象;   強沙塵暴:大風將地面塵沙吹起,使空氣很混濁,水平能見度小于500米的天氣現象。 二、沙塵天氣過程分類   沙塵天氣過程分為四類:浮塵天氣過程、揚沙天氣過程、沙塵暴天氣過程和強沙塵暴天氣過程。   浮塵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5個或5個以上國家基本(準)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浮塵天氣;   揚沙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5個或5個以上國家基本(準)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揚沙天氣;   沙塵暴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3個或3個以上國家基本(準)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沙塵暴天氣;   強沙塵暴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3個或3個以上國家基本(準)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強沙塵暴天氣。 三、沙塵天氣預報警報發布標準:   1、決策服務   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沙塵天氣過程發生時,在內部公報、專報及決策服務材料中發布沙塵天氣預報。   2、公眾預報   國家級標準:   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沙塵天氣過程發生,且影響范圍較大或影響到京津地區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沙塵暴警報。;   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沙塵暴或強沙塵暴天氣過程發生,并將造成嚴重影響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沙塵暴警報。   省級標準:   由各省(區、市)氣象局參照國家級標準確定。   說明:   1、省級沙塵天氣預報警報發布標準報中國氣象局備案。   2、沙塵天氣預報、警報應包括發生沙塵天氣的區域、時段、強度、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對策。   3、中央氣象臺向公眾發布沙塵天氣預報警報前應及時通過有效方式向有關省氣象臺通報,省級氣象臺向公眾發布沙塵天氣預報警報前應及時通過有效方式向中央氣象臺及有關氣象臺站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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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塵暴:強風將地面大量塵沙吹起,使空氣很混濁,水平能見度小于1 公里的天氣現象;沙塵暴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3 個或3 個以上國家基本(準)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沙塵暴天氣;一、沙塵天氣概念:沙塵天氣分為浮塵、揚沙、沙塵暴和強沙塵暴四類。 浮塵:塵土、細沙均勻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見度小于10公里的天氣現象; 揚沙:風將地面塵沙吹起,使空氣相當混濁,水平能見度在1 公里至10公里以內的天氣現象; 沙塵暴:強風將地面大量塵沙吹起,使空氣很混濁,水平能見度小于1 公里的天氣現象; 強沙塵暴:大風將地面塵沙吹起,使空氣很混濁,水平能見度小于500 米的天氣現象。 二、沙塵天氣過程分類 沙塵天氣過程分為四類:浮塵天氣過程、揚沙天氣過程、沙塵暴天氣過程和強沙塵暴天氣過程。 浮塵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5 個或5 個以上國家基本(準)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浮塵天氣; 揚沙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5 個或5 個以上國家基本(準)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揚沙天氣; 沙塵暴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3 個或3 個以上國家基本(準)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沙塵暴天氣; 強沙塵暴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3 個或3 個以上國家基本(準)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強沙塵暴天氣。 三、沙塵天氣預報警報發布標準: 1 、決策服務 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沙塵天氣過程發生時,在內部公報、專報及決策服務材料中發布沙塵天氣預報。 2 、公眾預報 國家級標準: 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沙塵天氣過程發生,且影響范圍較大或影響到京津地區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沙塵暴警報。 ;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沙塵暴或強沙塵暴天氣過程發生,并將造成嚴重影響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沙塵暴警報。 省級標準: 由各省(區、市)氣象局參照國家級標準確定。 說明:1 、省級沙塵天氣預報警報發布標準報中國氣象局備案。 2 、沙塵天氣預報、警報應包括發生沙塵天氣的區域、時段、強度、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對策。 3 、中央氣象臺向公眾發布沙塵天氣預報警報前應及時通過有效方式向有關省氣象臺通報,省級氣象臺向公眾發布沙塵天氣預報警報前應及時通過有效方式向中央氣象臺及有關氣象臺站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