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律師你好!請幫我這個法盲吧。 朋友因搶劫被判了三年?,F在已經宣判了幾個月了,現在還在看守所,為什么到現在他家里都沒消息,還是他一個被保出來的朋友說的,我去問了也是事實,請問為什么不通知罪犯家里就宣判了呢?這合法嗎?
熱心網友
我國現行法律沒有規定宣判必須要告知家屬,但隨著馬加爵案中沒有通知家屬一事,關于法院宣判有沒有必要通知家屬的討論很激烈,將來規定宣判和執行時都要告知家屬是可能的。2004年6月17日上午9時,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宣告”了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馬加爵的死刑復核裁定之后,遂將馬加爵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人們從記者隨后的相關報道中知道,昆明中院在“宣告”云南高院對馬加爵“死刑判決”的裁定核準書時,馬的家屬并不在場。 據報道,6月17日上午,馬加爵的姐姐馬春泉突然給某報記者打電話,聲音顫抖、小心翼翼地詢問:“我弟弟是不是真的死了?”在得到肯定答復后,電話那頭的她再也控制不住,失聲痛哭。她是從網上知道這條突然的消息的?!拔覀儠邮苁聦?,但卻有一個請求:請善待我們!”當天下午,馬春泉從柳州趕往南寧,她不敢讓父母單獨承受這樣的打擊。 馬加爵是罪人,家屬不是。在某種意義上,與其他4個受害人家屬一樣,馬的家屬也是“受害者”,甚至是更嚴重的受害者,人們應該“善待”他們。任何人都沒有理由以任何方式歧視他們,或無視他們的存在。 。
熱心網友
刑事訴訟法并未明文規定宣判要告知家屬,只是規定了宣判要公開進行,如果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那就不違法,判決也是有效的,只是我個人認為宣判告知家屬更能體現法律的人性化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