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人炒房自己不辦房本,只辦 公證,請問他們的詳細操作手續過程是什么樣的?

熱心網友

首先,該明白的是炒房的人就是想吃差價而為之,如果此房價位高于市價或等同于市價,炒家是不愿這樣做的。其次,業主沒有拿到全部的房款,也是不會跟你去公證處辦理全權委托代理的。只有雙方在統一房價后,炒家付齊業主所有房款,業主就會把所有的證件,包括房產證和身份證全部給炒家,并與炒家一起去公證處,辦理業主全權委托炒家代過戶此套房所有手續的委托書。當然,炒家是不會說他是想抬高價另賣給別人的,要不業主就心里不平衡不賣給他了,他只會說替朋友或親戚辦理此事,炒家對于他之后要找的買主也會這樣描述的。最后,炒家拿到全權委托公證書后,加上房產證等證件,他就會去找買主,并與其辦理所有手續,根本不用業主出面過戶就可完成整個過程。這就是全權委托公證書的效應,有了這份公證書,房管交易中心那里就暢通無阻了。

熱心網友

他們會跟原房主簽訂一份代理合同,即作為原房主的委托代理人,來全權代理賣房事宜,在賣房過程中,房主不需出面,買房人只能與他們聯系,直到交款過戶。最后將房款按照事先約定的數額交給房主,當然他們會在中間留下差價。因為有委托代理證明,所以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注意區分委托代理書面證明上是否有房主的親筆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