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還有比光速更快的物質嗎?

熱心網友

超光速運動物質是早已是客觀存在張元仲教授的書中還說到:例如 1955 年 chamberlam等人測量了動量為 1。19Gev/e 的π介子和反質子走過 40 英尺的距離所用的時間,測得π介子的飛行時間是 (38×10-9 )秒,反質子的飛行時間是(51×10-9)秒,如果用狹義相對論的動量公式 =1。19Gev/c, 算出速度 v,那么相應的飛行時間 (40 英尺/v) 與實驗測量的相合"。大家知道,我們測量物體運動速度的方法是:在時刻 時測定這物體的一個空間位置坐標,在時刻 又測定這物體的一個空間位置坐標,計算這兩個空間位置的距離,除以從第一個坐標點到第二個坐標點所用的時間△ t=t2-t1 ,這里我們用的坐標是相對于測量者是靜止的,并不關心運動著物體的所謂固有壽命。光速值的最初測定也是采用這一方法的。從張元仲的敘述來看, "相應的飛行時間 (40 英尺/v)" ,也表明△ t = 40 英尺/v.即使用 "狹義相對論" 的動量公式 算出速度 v ,相應的飛行時間 (40 英尺/v) 也不會與實驗測量的相符合。不信咱們算一算。而我們知道1英尺=0。3048米,40英尺即等于12。192米。那么12。192米÷(38×10-9)秒=3。208×10^8米/秒 12。192米÷(51× )秒=2。390×10^8 米/秒 可以看出, π介子的速度就大于光速。也只有速度大于光速時,相應的飛行時間才能與實驗測得的相符合。(因為△t=40英尺/ v,所以v=40英尺/△t)這就是基本粒子“有大于光速”的證據。不過有些人不敢正視現實,挖空心思去尋找不大能大于光速的理由,所以這時搬來了“狹義相對論”的動量公式,“狹義相對論”的公式中是不允許v大于c的。計算出的速度當然不會大于光速。可這樣一來,實測結果還需引用長度收縮或時間膨脹效應才能與計算符合。對于μ介子的測量,張元仲說,μ介子的固有壽命是τ=2。2×10-6秒,即能從10-20公里的高空大氣層到達海平面,如果這些飛行μ介子以光速c運動,它們在衰變前走過的平均路程也只有c =660米,所以這與大部分μ介子能夠到達海平面這一事實是相矛盾。要么認為運動μ介子的衰變壽命比固有壽命增長了 倍,要么猜想μ介子是以超光速運動的。用“狹義相對論”來解釋這種現象,可以用“長度收縮效應”,也可以等價地用“時間膨脹效應”。為什么不認為μ介子的速度是超過光速呢?“原因是基本粒子的各種實驗還沒有確定有超光速的粒子存在”。很可笑,張元仲舉的例子中就有超光速運動的π介子和μ介子,就是不敢承認。為什么就不敢首先承認呢?!同類的問題為什么不能用同樣的解釋法? 例一:烏魯木齊市有一腎外傷病人,已經出現尿中毒癥狀,急需透析或換腎,否則最多再活12小時,經上網查詢,坐火車從烏魯木齊到上海最快也要47小時,他乘火車肯定會死在半路上,請求空軍部隊支援后,他的病得到及時救治。對于他來說,,可以說空軍部隊把烏魯木齊與上海的距離拉近了;也可以說,空軍部隊延長了他的壽命。但要人們都說飛機比火車快。 例二:離地表20公里的高空產生的μ介子,固有壽命僅2。2微秒,即使它依光速運動,最多也只能走660米,事實上它能跑到地面上,狹義相對論解釋說,它把自己的壽命延長了,或者說它把這段距離縮短了,人們為什么不能說它的速度比光速快?對于病人,至于搶救后的生命延續,我并沒有考慮在內,我只考慮從烏魯木齊市到上海這段行程。他們都有有限的壽命,都行走了一段距離,都可以用兩種速度計算,為什么不是同類問題?我想問一問,狹義相對論是不是錯了?例三:物理學教科書上說的粒子循環加速器,只有把加速時間提前才能把粒子加速。明明是粒子速度加快后使時間縮短,確硬要說(速度只有少須改變,而是粒子的相對論特性。) 狹義相對論把超過光速的運動物體都說成是速度不超過光速,就像把飛機的速度說成是沒有火車快一樣,同樣能解釋許多問題,可是這些解釋都是似是而非的。狹義相對論說的(時延與尺縮)效應,都只有運動物體自己感覺到,對周圍環境沒有影響就是證明。再說空間與量桿是同時縮短的,量度的數據也不變呀!高空中的μ介子從20公里外能跑到地面,只用。2。2微秒時間這個事實,說明它就是超光速運動物體。現代,對于基本粒子的研究,大多采用“速度選擇儀”測定速度,測量高能粒子的速度選擇儀從未測到過超光速粒子,我認為是儀器測量發生了誤差,,只要把“速度選擇儀”測得的速度Vce 代 入Vshi=Vce/(1-Vce^2/c^2)^0。5 求出真實速度Vshi ,所謂質量變化,長度變化,時間變化都不存在了。經典力學就可應用了。這樣,空間、時間、質量都保持恒定,經典力學就可以應用了。如果硬要說超光速運動的物體的運動速度低于光速,那和硬說飛機的速度沒有火車快有什么兩樣?如科普著作《物理世界奇遇記》中說:“究竟是我們騎得快,還是街道變得短,這又有什么不同嗎?我需要跑過十個交叉路口才能到達郵局,如果蹬得快一點,街道也就會變得短一些,而我們也就到得早一些。瞧,我們事實上已經到了。”實際上,這種說法就是要求能夠解釋過去就行了,至于是不是科學的解釋,那是用不著去關心的。在自然科學的新發現沖擊物理學經典理論的浪濤中,許多科學家滿足于能夠解釋自然現象,“狹義相對論”的產生正好迎合了這種思潮。有些人不敢面對現實,我們有什么辦法?。

熱心網友

記得哪個超新星爆炸的碎屑速度超過了光速的3倍!

熱心網友

地球上沒有,不知道地球外有不!

熱心網友

沒有最高,只有更高。不能因為我們不知道就說沒有。

熱心網友

因該沒有吧

熱心網友

  1905年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提出任何物體在真空中的速度都不可能超過光速,也就是每秒30萬公里。但是近幾年來,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每秒30萬公里并不一定就是光傳播的極限。新澤西NEC研究所最近的實驗報道就是最明顯的例子。但是為了防止誤解,這一實驗所揭示的相對論的“漏洞”不應算進對愛因斯坦所提出理論的討論中。首先要記住,每秒30萬公里的理論只適用于光在真空中的傳播,而且這一速度權限僅限于有質量的物體。而光波是沒有質量的,因此,物理學家說光可以傳播得更快。  大家都知道,因介質不同,光的傳播速度可以低于30萬公里/秒。這些介質可以是空氣、水或玻璃,甚至更特別的物質。羅蘭德科學研究所和哈佛大學的研究人員說他們讓光在充滿過度冷卻的原子的氣室中通過時,光的速度能降至1英里/小時。  王立君和他的同事們在實驗中則是用的更為特殊的介質。他們在實驗室中將一束激光射向裝有銫原子蒸汽的氣室,通過調整激光脈沖的頻率使其與銫原子的能量級匹配,蒸汽中的銫原子的狀態使脈沖激光光波的每個波長中波峰和波谷的模式發生的變化,從而使激光脈沖獲得了令人難以理解的超高速度。  其實這并不是研究人員第一次發現光可以比光速傳播得更快,只不過這是一種最清晰的表現方法。研究人員在其它一些實驗中也曾有過類似的發現,包括意大利科學家5月份公布的一項研究,他們的實驗中的操作過程則復雜多了。NEC的實驗結果幾周前就發表了,但由于《自然》雜志的限制,他們不能公開討論他們的發現。現在他們已經可以自由地說他們的研究結果是與電磁學和量子力學完全吻合的。。

熱心網友

目前沒找到這種“物質”!此前報道的多次超光速事件,其實都是光的“群速度”超過光速,并不是哪個物體的速度超過了光速,所以不算真正的超光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