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朋友,他們都是前一年拿到過年終獎,但每二年辭職的時候都為年底雙薪的事情打過官司,但是結果完全相反,一個人拿到了,但另一個人卻沒拿到。到底年底雙薪是如何發放的呀?
熱心網友
呵呵,年底雙薪不是一定有的,每個公司都不一樣~~~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因此,年底雙薪不是一項法定義務。企業如果沒有明文規定,勞動者就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年底雙薪。雙薪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因此,一旦職工和企業發生糾紛,處理的依據是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勞動者進入企業前,應當先查看企業關于薪酬獎勵的規定,有不同意見,可在簽訂合同時提出,并和企業另行重新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