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工廠打工的外來工,在我廠有幾個工友因患后需要用太多錢而放棄了治療,只好辭工回家去了.回想起他們這幾年在工廠與我一起工作,掙點錢還不夠一次就醫.多可憐的.

熱心網友

現在有外來務工者的綜合保險,應該是企業強制要購買的。里面對外來人員有醫療、工傷等的保障,雖然額度不是很高,只能是個基本的費用。如果老板愿意為自己的員工增加一些保障,可以購買商業險,不過這是自愿行為。 其實不光是打工的朋友們覺得沒錢看病,連有城保的居民也同樣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中國目前還沒有能力做到國外那么高的福利待遇,制度、保障都需要更多的完善。不過因為一些歷史原因,沒法在短時間內有巨大的提升。 我只能說,朋友們多愛惜自己的身體,最好的良藥就是不要生病。

熱心網友

按照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否則,職工可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一是通過本單位的工會,督促本單位的行政領導給職工繳費;二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由他們進行查處;三是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要求仲裁,通過法律要求企業給自己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