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11歲時父親去世了,母親改嫁后他在爺爺家住過2年(費用都是由母親支付的),現他的叔叔(家里的條件不錯的)也叫他一起承擔對爺爺的贍養,本來他對爺爺也是不錯的,但叔叔家不講理結果就鬧矛盾了。請問贍養法中對這樣的情況是怎么規定的?大家有什么高見?

熱心網友

那你快叫你的朋友請個律師吧,明擺著能贏的官司律師費也不會很貴的。

熱心網友

他的爺爺如果還有子女,應該由他的子女承擔相應的義務。不需要孫子承擔,。

熱心網友

如果沒有子女的話,有撫養關系的孫子女對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本案例中,被贍養人有子女,也且條件十分不錯,應當由他的子女進贍養的義務。而不能叫其孫子女來贍養。

熱心網友

可能談到錢的問題、談到贍養老人的問題大家會比較敏感,但是這一直以來是困饒每個家庭的很令人頭疼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高見并不能解決問題,再高的招也是治標不治本,關鍵是我們要不心中的“結”打開!可能法律上會有很明文的規定誰該盡義務誰沒有義務。在這里我只是發表一下我的個人見解僅代表個人意見:現在這個競爭這么激烈這么自我的社會里誰也不會那么痛快的樂意撫養老人,但是人是有感情的動物,道德不允許我們去遺棄一個歷經滄桑的老人,我們也許不能給他提供最好的生活環境,但是發自內心的關愛足以替代一切物質的享受。

熱心網友

根據我國的《婚姻家庭法》的有關贍養的規定,如果父母雙亡的,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長大的,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你朋友在11歲時父親去世,但只是托付給他的爺爺照看的,撫養的費用都是由其母親支付的,因此對爺爺就沒有贍養的義務,而且他的叔叔有能力贍養其爺爺,并不需要由你的朋友來贍養,所以可以協商解決,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的法院申請解決。當然你的朋友可以盡他父親的義務,適當地給他的爺爺一些日常的生活開支!?。。?/p>

熱心網友

你的情況應該讓叔叔承擔,你沒有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