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區為了讓企業發展,讓每位老師存10000元錢,定期兩年,這期間是不準取錢的!說是融資!請問,區政府這樣做合法嗎?
熱心網友
不合法
熱心網友
非法集資
熱心網友
如果是存在銀行,那么政府無法干涉你是否在兩年內取錢,所以沒有問題。如果是存在政府的賬上,那就明顯違法了。不過就如同上面的朋友說的,對方畢竟是政府,可以考慮先存了,不然對你的工作可能會有影響。
熱心網友
借錢和存款本是兩個合同法律關系,只要出于當事人自愿,均是不違背法律的。但就問題所涉及的事實,顯然違背了自愿原則,是不合法的。同時規定取款限制條件,也是違背法律的。
熱心網友
如無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視為非法集資
熱心網友
不合法,強制借錢本身就不對。
熱心網友
1、 要看是否以老師為存款人的名字,存款是否存在金融機構,是否給存折或存單。 2、如果不是存在金融機構,就是非法集資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這好似違法行為。存、取款自愿,兩年之內不許取款也是違反自愿原則的。 3、《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令 1996年2號) 第六十一條 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所以你說的當地政府、企業的做法是違法的。但這又和老師的工作聯系在一起,不交可能工作就沒了。 .
熱心網友
不存行嗎?
熱心網友
違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