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所在地的稅務局(廈門)不讓公司停歇業而是只批準注銷,那如果我公司注銷稅務登記(換句話說也就沒有稅務痕跡了),但如果還想過段時間再開公司(同樣的名稱)(比如一年后)請問怎么辦?總不能不辦稅務登記和申領發票吧?
停業與歇業是兩個概念。停業是暫時報停,歇業是永遠注銷。公司重新注冊的名稱要看工商局是否批準,稅務局是根據工商執照的名稱來辦理稅務登記的。只有辦理完稅務登記才能申請購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