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本市的,住城市東部,在西部上班,不方便回家,即在西部租房住,要暫住證嗎?2,我妻子是外市的,和我在一個地方不同單位上班,已結婚2年,已有孩子,和我一起租房住,她的戶口還沒遷過來,她要辦暫住證嗎?
熱心網友
1)不需要2)需要
熱心網友
你不需要你妻子需要辦理
熱心網友
暫住證是指不是當地戶口而在當地居住十日以上的,需辦理暫住證。1、不需要辦理;2、需要辦理,如果你妻子的戶口適到本市就不需辦理了。
熱心網友
現在已經取消暫住證了,不需要辦理的。暫住證是歧視的體現。
熱心網友
請朋友們關心‘南通模式’的改制,歡迎大家瀏覽江蘇省南通市政府開辟的‘市民論壇’網站: 相關的貼子:‘感謝南通市紀檢委......’、‘一家典型的黑改制......’、‘一個不容忽視的統計!’、'‘警惕新的家族企業擾亂南通經濟的發展、影響社會安定!’、‘貶低國有資產屬于犯罪行為’、‘《拍賣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刑法》中的有關條款在南通能執行嗎?’、‘五星紅旗下演的一場戲......’、‘數億資產的股份制公司只有一個股東......’、‘《揚子晚報》2005年11月4日A20版報道......’、‘乘改制之機隱匿多少國有資產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