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加班沒錢,只可以換休,加了多長時間,就可以換多長時間。除非我們天天休息我們才能把加班的時間換休完。但是換休又控制了人數和時間,到了明年不換休完的話 我們加班的時間就為 0了 請問下公司這樣做是否合理?
熱心網友
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能用補休的方式代替,而應該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可以安排補休息,若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不能用補休的方式代替,只能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44條有明確的規定.
熱心網友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能用補休的方式代替,而應該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可以安排補休息,若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不能用補休的方式代替,只能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熱心網友
不合法但是合理,現階段是否可以真的能有人和單位去要求完全的合法地位,除非你是高級人才或你不在想在這個單位干了,退一步海闊天空,為了工資能忍則忍吧,而且你的單位還給你換休,已經不錯了。
熱心網友
不合理,可向當地勞動部門反應。
熱心網友
不合理,不合理,實在不合理!唉!太不合理了!
熱心網友
不 合 理 也 不 合 法. 可 向 勞 動 部 門 反 應 解 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