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打賭,以錢或物為抵壓,這樣是算賭博還算合同,如果一方不履約,可以打官司么?

熱心網友

呵呵,你這個問題可算的上是民法課堂上的經典問題了。打賭算不算合同,不是看它叫“打賭”還是叫“合同”,而是看雙方是否有合意、是否存在要約和承諾。如果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且有證據證明雙方能保證遵守約定,那么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承認,都算合同。如果這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請求給付之訟。如果只是口頭約定,需要有證據來證明對方當時是同意找個約定的,證物和證言都可以。

熱心網友

不算合同,法律不保護的。

熱心網友

只要不違反法律就算是民事合同

熱心網友

由于是口頭約定 沒有第三者左證 法律不成認得

熱心網友

同意樓上觀點,補充一點:打賭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違反了就不受法律保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