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合同為5年,現在剛呆了2年,可是當初公司的許多承諾未能兌現,我該怎么辦,是去還是留?我在長城汽車公司,到現在為止車間仍然還沒有生產,汽車下線時間一再滯后,公司對當初的承諾好多方面都沒能兌現,尤其是工資問題,在這里管理尤為混亂,好多方面都不能盡如人意,好無聊哦,我自己覺得在這里呆著,好像沒什么發展前途

熱心網友

具體是哪些事情沒有兌現?是否影響到需要你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缺確實的不盡如人意,應該立馬走人的,沒有必要留戀的。 人挪活,樹挪死。不用擔心有什么問題的,到新的單位可能更好一些的。

熱心網友

想問你在進公司前是否簽過合同?沒簽合同的話,你可以隨時走人,如果簽過合同的話,那就是它違約在先,你可以協商撤消合同,關于工資的問題,你可以向勞動部申請仲裁。

熱心網友

你可以提出辭職,但現在工作不好找。你辭職后可能還找不到這樣的工作。

熱心網友

你說沒有兌現,你們當初是否簽有合同,或者有其他材料能證明他給你提及一些承諾。如有足夠證據證明,可以與其協商,協商不成,訴至仲裁部門。如果感覺沒前途,可以考慮主動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