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位做正當生意的外地人,從來沒犯過錯,因為喜歡摩托車和摩托車行老板挺好,在那買了一塊假牌子,剛開始在派出所民警說罰五百元,去了說等一會,等了幾個小時說送分局了,問民警才知道刑拘了,已經十一天了,問了別的警察說十拘九捕三年以下,因他不在公司好多客戶的事沒法處理.家人非常著急.請問懂這方面的前輩幫幫該怎么辦,謝謝.
熱心網友
同意樓上后半段的說法.請客吃飯是個好注意.但是最好還是要先找個律師問問,到底是什么情況.早做打算,早想辦法解決
熱心網友
如果這個牌照不是軍用或警用牌照,他觸犯的只是行政法規,不涉及刑事犯罪,拘留也屬于行政拘留,最多15天,不應該是刑事拘留。最好請管事的人出來吃頓飯或送些禮,這是國情,放之四海而皆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