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的父母辦公司貸了一筆錢,可是最后沒有還貸就走人了,家里人也找不到了.可是銀行找到了我的朋友,請問這筆錢我朋友必須要賠付嗎?
熱心網友
你的朋友不用償還貸款,因為你朋友并不是貸款人,屬于這個貸款關系以外的,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銀行只能找貸款人-也就是你朋友的父母要求償還貸款。至于樓上所說的繼承問題,本人的意見是應先用遺產償還貸款和其他債務,如有剩余部分則由繼承人繼承,如遺產尚不夠償還貸款和其他債務,則剩余的貸款和債務因為一方主體的消滅而歸于消滅,繼承人并不繼承債務。
熱心網友
假如你朋友繼承父母遺產,就應該還貸款,不繼承遺產,就不承擔貸款。
熱心網友
一般而言,借款人是履行債務的主體。但也得看實際情況,如果借款用于家庭經營,經營的收益又用于家庭生活,子女又占有或取得經營財產的話,很難免責,當然,這需債權人舉證了。
熱心網友
不用。這個案子中,你的朋友不是該案的法律主體,與本案無關。當然,如果其父母去世,你的朋友就應該繼承這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