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對是慢跑鞋,就是經常做廣告的李寧runfree的跑步鞋,,只在雨中奔跑了幾分鐘而已,鞋低就脫膠了。一大片脫開來。而鞋子才買了一個月左右啊~想問:運動鞋都是這樣容易碰到水就脫膠嗎?如果是,鞋面臟了,改怎樣清洗啊~(當年穿足球鞋最多,從來不洗那種鞋的~ ^_^)BTW,有點后悔買LN的東西了...

熱心網友

我覺得這是鞋子的質量問題,你應該去專賣店要去退換的!一般的正品有品牌的跑步鞋不應該這樣!我的鞋臟了就用水刷都沒有問題(當然不能經常刷了)。

熱心網友

可以肯定你買的是水貨!你可以憑發票去找銷售商退換!

熱心網友

那應該是質量問題。我的鞋子。都放洗衣機洗幾次了。現在還是好好的嘛

熱心網友

雨天穿確實不對啊。我也有這樣的經歷,本想刷刷運動鞋,結果把鞋底刷開膠不說,鞋面的顏色還都掉了,我并不是什么多用力的人,小刷子比牙刷大不了多少,之前因為有點臟泡了會,可能就是這個泡惹的禍。我買的也是某著名品牌的,花了350還是打折的。我去問,那些小姐告訴我(用鄙夷的態度)“都是用濕毛巾擦!”一般鞋店的三包1、三個月內脫膠、脫線包修。斷底斷邦換新!2、凡人為損壞質量問題(如雨天穿著、碰、酸堿、油、觸硬物等)均不屬三包范圍。3、三包實施按國家《產品質量法》和有關規定。 4、三包期限從購買之日起計算。付:天津市鞋類三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天津市實施辦法》、《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一條 凡在本市生產和經銷鞋類商品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均應遵守本規定。第二條 鞋類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標準組織生產,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出生。經銷的鞋類商品必須有合格證,并在產品和包裝上用中文標明真實的產品名稱和生產廠廠名、廠址,不得偽造或冒用。無廠名、廠址、合格證的“三無”產品不準出廠和銷售。消費者購買到“三無”鞋要求退貨的,經營者必須予以免費退貨。第三條 經營者對經銷的鞋類商品(處理品除外),一律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簡稱“三包”)。(一)皮面鞋“三包”期限為三個月(斷底為六個月),從銷售之日起計算,不含維修所占用的時間。1.售出十五日內出現開膠,一個月內出現斷跟、掉跟或“三包”期限內出現斷底、斷面、塌心、勾心斷裂、皮面嚴重脫漿、脫色(不含擦色皮)、泛硝及襯里大面積掉色的,經營者應當負責免費調換同類型新鞋或按原銷售價退款。退、換貨由消費者選擇決定。2.售出十五日以上出現開膠,一個月以上出現斷跟、掉跟及其他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應當負責免費修理,每次修理時間不得超過十五日,經兩次修理后仍不能保證穿用的,由經營者先行負責為消費者調換或退貨并接商品購貨憑證價款的5%補償消費者因延誤穿用所受損失;調換時無同類型、同品牌鞋,可由經營者給消費者一定的補償協商解決。采取哪種辦法由消費者選擇決定。(二)非皮面鞋“三包”期限為一個月,從銷售之日起計算,不含維修所占用的時間。1.售出十五日內出現質量問題的參照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理。2.售出十五日以上,“三包”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的參照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處理。第四條 換貨時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提供殘次品、不合格產品。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計算。第五條 經營者在出售鞋類商品時應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信譽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在“三包”有效期內遇有質量問題,消費者需持購貨憑證或信譽卡辦理修理、更換、退貨。經營者對在“三包”期限內維修的應在購貨憑證背面或信譽卡上作真實記錄,注明日期并加蓋印章。第六條 銷售“處理品”必須在鞋類商品顯著位置和購貨憑證、信譽卡上向消費者明示,否則經營者應承擔“三包”責任。不屬質量問題降價銷售的應執行“三包”規定。第七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實行“三包”:一、已標明“處理品”字樣的;二、超過“三包”期限的;三、非質量原因造成或因消費者保管不當人為損壞的;四、無購貨憑證或信譽卡的。第八條 在“三包”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并符合“三包”規定,經營者借故推托不辦、拒不執行的,由技術監督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經營者執行本規定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第九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七年三月七日頒布,三月十五日起施行,原天津市《關于鞋類商品實行“三包”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