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學校辦了一個雜志社,是里面的內容基本是從網上摘錄的類似于文摘,這樣做要不要負法律責任?會不會侵犯個人知識產權? 如果違法,那讀者文摘,青年文摘,是怎么運做的呢? 謝謝各位!

熱心網友

在學校辦雜志其目的并非盈利或發行量,而是對作品的欣賞,品評。其受眾面是非常有限的。所以將作品的出處及引自登出就已可以,用于學習及教學研究等小規模的使用是允許的,并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熱心網友

今天我才參加了知識產權法的考試,我可以去網上查一下關于著作權中的社會公眾的合理使用一條,我想你就會有答案了。

熱心網友

如果已經支付作者稿酬,征得作者同意,就不酸是違法。否則就是違法的。

熱心網友

我的教授說:就算你們作業上的擇抄課本上的東西都要注明出處~~~就是這樣。其它得就不知道啦!!

熱心網友

著作權的使用需要著作權人的授權許可,并交納使用費,應當及時聯系作者征得同意,對于網絡著作權人,由于無法查實身份的,可以采取事后救濟,即作者向你提供身份證明,再向其支付報酬.

熱心網友

像你這樣,應該在明顯的位置注明摘自某某這樣對對方來說是一種宣傳

熱心網友

看來你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那就應該給著作權人付費,有償使用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