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是做教師的。今年暑假他準備調動工作。新單位已經接受!!可原單位就是不放,還不給他安排下學期的工作!!眼看今年的調動工作就要截止,他該怎么辦?請大家相助!!!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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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請調動工作流程本人申請原學校簽署意見并蓋公章送局人事科匯總、核實局領導研究決定局人事科發函、發調令辦理調動手續教師到新單位報到一次性告知材料: 1。本人提出申請調動的理由、要求;外地的還應出具配偶的身份證、工作單位證明、戶口簿、計生、住房情況的證明、調動審批表一式三份,5月份送學校。 2。學校經研究后,簽署意見, 要明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并蓋公章。同意的,才報送局人事科。 3。局人事科匯總后, 報送局領導研究決定,外地的還要報有關部門、區領導審批。 4。局人事科發函、發調令,辦理有關手續;外地的還要辦理檔案、職評材料、計生材料、工資關系轉移。 5。辦理移交手續,到局人事科拿行政介紹信,到新單位報到。 就你朋友的調動而言,不清楚是否走了這些必經程序,但學校不同意放人是肯定的。不放的因素有很多,應該認真反思一下,至少可以明白個中原因。這種情況下,能走的路有4條:1、心平氣和的向領導提出申請,闡明調動原因,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希望得到領導的理解與同情;2、請接收單位出具同意接收的證明,以期證明調動并非空穴來風;3、將調動辦理過程以及現狀,向教育局或教委呈報,將單位既不放人,又不安排工作情況如實報告,請教育局或教委干預,達到調動目的;4、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解除聘任關系。憑心而論,走第一條路,相對容易,但可能撓心、違心、甚至掉價,但簡單實用。其他幾條路,都是破釜沉舟,以拼高下,時間長,成本高。因此建議采用第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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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海天一色的,不要把關系搞僵,如果新單位也是公立學校的話,檔案是一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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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兩個辦法有用:一是送禮,二是動刀!!!用其它方法,人家跟你拖一拖,調動工作截止期到,你有理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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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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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單位辭職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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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正視自己,要加強對有關勞動法的學習,要多次找領導談心,自己的調動不會對企業產生嚴重的后果,并要表達對企業的留戀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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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與校領導好好談談,再送禮,如果不行,就以學校無故不給安排工作為由,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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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要把關系搞僵,從他們不安排你下半年工作來看,似乎你有得罪之處而有意卡你的意味,你可千萬別小不忍亂了大謀。你仍要耐心同原單位領導作工作,反映自己的難處希望領導能給于照顧。以爭取年底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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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天驕的感情存在于概念中,這原本應該是天驕值得珍惜的。試想,如果你是個公務員,人民說你是——————好干部;如果你是個學生,同學都說你很地道;如果你參加工作,同時領導都很信任你,離開了都舍不得你********,這是何等珍貴的感情啊?我們對天何嘗不是這樣?可是天驕回答你的是:客戶端無法下載;點卡沒的買;數據隨意丟失;GM從來不正面玩家********,走吧,去睡覺吧,運動、喝茶什么不可以啊,天驕就想悟空一樣,是天邊曾經的一朵好大的云團。(悟空,是你啊,我還以為是天邊的一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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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去勞動部門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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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有真實的感受,因為我也遇到過同樣的問題。 那是大學畢業第一年,到一個地級市中學,當時校長來要人的時候給我許諾了許多東西,比如說一個月工資1000多(當時大學生,這個數字也挺誘人的,在學校每個月家里也就給300),還有住房等等。 可去了以后發現一切都是假的,一個月的收入所有的在一起都只有400多一點。住房?有,就是四個人住一間。 于是決定走,到另一個城市找到了新的工作。 于是開始做這邊校長的工作,一次不通,二次不通,三次不通,于是送禮去家里,不通(記得有一次去他家時沒人,于是在門口等到夜里2點多,才見他回來,滿身酒氣,一進去就把門關上了,硬生生地把我關在了外面),終于有一次送出去了,可還是不放人。 最后,沒轍了,只有硬走。(在此之前想的是,盡管那邊要建新檔,但原檔案能拿到當然是最好的)記得那天上午,叫了一個車到學校,把所有的東西全放到車上,就走了,當時的感覺就象是逃離索比堡。 后來,新的學校給建了新檔案。后來,那邊學校換了校長,學校幾次打電話催我回去把檔案關系辦了!(為什么?因為象我這種情況,雖然人不在那個學校了,但還占著那個學校的編制,這叫在編不在崗,所以那邊才有那么好的耐心)我就是不回去。 所以,說到最后,總結這么幾點:現在的人事關系松動了很多,如果原學校不放人的話,可以先探探新學校的口風,看能不能建新檔,如果可以的話,根本就不要理原來那個什么校長的態度,自己走了就是了。當然,如果不能建新檔,而且沒有檔案新學校也不敢接收的話,那就只能看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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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有本事且和不放你的人講道理不通的話,我認為還是就直接走人算了,到新單位再重新建檔.到了這個地步你已經很難再有發展了,除非你現在的領導下課。不要把你的命運交給讓你不高興的人。過了這村就沒有店了,把握現在,立志將來才是你最好的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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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清楚了大概就像大伙說的那樣送點實用的的東東也許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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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新單位去上班就是了,原單位也不敢毀了你朋友的檔案。既然新單位同意接收,那就趕快辦招聘手續吧,還怕什么?還去求原單位的什么鳥領導!別把那些混帳東西一個個都寵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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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法律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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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是干什么職業的,總的來說,如果你真的為了事業,他不放你可以辭去原來的工作,如果是為了生活的方便你呀就要出點血了,當官的就是這樣.....,沒有肉,連湯也是好的,貪不上大錢就想從勞苦大眾搜刮點民脂民膏,這就是現實你抗拒不了......,還有一個大俗.特俗的辦法:請孫子暴吃一頓,用啤酒加白酒把他灌蒙,讓他在醉意中給你把字簽了.再不行老哥給你當回\"黑社會\"給他掄回大板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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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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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一色和雪蓮花都說得對,我同意。自己好好把握,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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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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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求還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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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領導 問為什么不放人 問完原因后反其道而行 再不就找關系咯 或天天去吵 等一段時間后再說你不要調動啦 綜合一下原因 還得看你給領導得印象怎么樣 然后在對癥下藥 就OK 要靠你自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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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你朋友的工作是調不動的了 你 最好勸你朋友 從長計議 你換個想法 假如你是那單位的領導會怎么辦呢?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穩下來,和領導溝通好,在原單位趕一段時間再說等找到機會再馬上走人 不然后果嚴重兩邊都懸著對你朋友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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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請律師幫忙,咨詢這事怎摸辦才好,再說你也沒有賣身到這個學校吧,去留是你的自由,別人管不著你啊,現在這社會就是競爭,他們沒有給你想要得,那摸你有權離開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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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的辦法是否可取,但希望你能對我的看法保持謙就的態度。如果你是公務員,我想你應該先到你新的學校去(新的學校應該比原來的更合適你,不然你不會調動)其它組織關系等慢慢協調變動。如果你是合同的,應該首先尊重合同,不然合同就失去了效力,如果按合同解決不了,你可以先通過找保障部門協調,實在不行,就到新的學校先任職,通過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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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頭兒心平氣和的談談吧,人心都是肉長的,這年頭兒,誰都不容易,相信他會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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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新單位談好,不要檔案,簽個協議,拿到檔案,在新單位工作八年。然后就是根原單位磨,每個月去上一次。看他放不放人!我一個親戚就是這樣的。采納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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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不夠硬,或者是掏的錢不夠多,繼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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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過相同的經歷阿,真鬧心.不過千萬不要放過機會,否則你會后悔一輩子的!無論怎樣,你都要挺住,原單位不給你安排新工作是對你要離開有看法,想給你個下馬威.你去跟領導談,一次不行就兩次.(我們單位有個同事就是這樣的,跟領導泡了半個月,單位才放人的.)不行就只有送禮了.要不通過法律解決也行,不過這要浪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你要是沒有\"魚死網破\"的決心最好不要去這么做.容易給去新單位的時間也耽擱了.另外在調動工作的同時一定要跟新單位打好招呼,讓他們理解你的難處,如果可以的話寬限幾天,免得時間上來不及.無論怎樣,希望你朋友都要記住,沒有辦不了的事,下定決心,勝利屬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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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錢嘛,這都不明白嗎,給錢就行.我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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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法讓新單位領導幫你辦,因為是同行終歸有互相用得著的地方,自己也要到學校校長家里常跑跑關系,如果兩學校隔的很遠,可以付諸法律,盡量影響面不要過大,這對你到新單位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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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單位的效益比原單位好,你可直接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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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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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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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單位不放人,又不給安排下半年的工作?呵呵~~~文章就出在這了!領導別有用心(不是好心),在這里找找原因,最后不管怎樣,一定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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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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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講的情況,你朋友與原單位關系以僵化,通過原單位難度較大,你不仿采取以下途徑試試:一是通過教育局人事勞資科出面辦理調動手續,如果你朋友檔案又是由教育局統一管理的話,應該是可行的。只要把人事方面的關節打通了,由他們幫你把\"三金\'\'過戶到新的單位,原單位也控制不了你朋友。二是先去接受單位上班,認真搞好工作,只要兩單位同屬一個部門管,問題遲早會解決的,要記住:主管部門是關鍵。祝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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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走人,到新單位再重新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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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的說法,別跟領導撕破臉,送禮,然后去他家泡蘑菇,纏住他讓他放人.天天去!伸手不打笑面人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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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原單位做的是不太好,但他們不放你說明他們還是認為你干的不錯,認可你,否則巴不得你趕緊調走呢,換個思路想也許你就能理解了,我想還是不要太硬了,因為關系僵對誰也不好,到領導家去坐坐吧,把你的難處和他說說,人心都是肉長的,我想領導不會難為你的。就算是送東西我覺得不必太多,心意到了就行,沒有必要送太多,更不要拍照再去告他,這樣原單位恨你,新單位你想和領導把關系搞好,人家都不敢接受,生怕你再不懷好意告他什么的,以后你在新單位又怎樣處理關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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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目前的這個學校打辭職報告,用正規的渠道離開,現在的社會充滿了競爭力,機會難得,好好把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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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培養你不容易,多談自己的難處,另外就是送禮了,絕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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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告他,他們不放人就要為了要收賄賂.你可以先賄賂他,然后偷偷的拍下了(或者其它法律認同的證據也可以),然后去告他.記得要多賄賂一點,這樣就可以判重一點.他不仁你就要不意,不能心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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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事 可根據 勞動法 告它 再說了老師應該不是合同工吧 無違約之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