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國家明文規定英語四六級不得和大學畢業掛鉤么?可我們學校卻規定畢業時要過英語四級和計算機二級,否則不給畢業證,這學校有道理么?(另外聽說以后英語不是沒有過與不過的說法了,不是改革成了700分的分數制度么?那怎么判斷過沒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