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理由:1.被告抽煙/喝酒/打牌/賭博/打妻子/打孩子/心胸狹隘/敏感多疑/缺乏責任心.原告已無法與其共同生活.2.原被告早已無法溝通,常發生爭吵,互相謾罵, 被告仗著是男人常打罵恐嚇,致使原告身心受到巨大傷害,工作受到惡劣影響.3. 被告不僅從不關心孩子, 還常打罵孩子, 使孩子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同時雙方的惡性關系對孩子的成長造成極懷影響, 孩子強烈要求父母盡快離婚, 好與母親過寧靜快樂的生活.4. 雙方已分居一年多, 現已分吃/互不說話, 無任何和好可能.5. 雙方的同學/朋友/單位領導多次調節無效,雙方均要求離婚.6. 雙方曾協商離婚, 被告同意, 并口頭同意將兒子交由原告撫養, 因財產分割未達成一致, 故訴諸法院.請法院判決離婚.上述理由, 法院會判決離婚嗎?需要哪些證人/證詞?如果財產分割未滿足被告要求, 他反悔不愿離婚(原告的收入是被告的好幾倍,拖得越久,對被告越有利), 如何辦?請各位專家和律師指教, 謝謝!
熱心網友
答復如下:可以判決離婚。理由是:1、家庭暴力,即打妻子、打孩子;2、雙方同意離婚。3、丈夫有暴力行為,有過錯,妻子可以要求給予賠償。證據有:被打的證據:1、醫院的病歷; 2、孩子的證言; 3、單位親友等知情人的證言。如果沒有證據,法院仍可判決離婚,但賠償問題判決時沒有證據,不會得到法院支持。請參看《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兩個司法解釋。我是律師。若仍有疑問可用E-MAIL提問,我將盡力給予幫助。
熱心網友
1、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那就簡單了。你向法院提交一份雙方自愿離婚的協議就行了。2、離婚是復合之訴,應同時解決子女撫育和財產分割的問題。如果雙方爭撫育權,你要提供優先撫育孩子,更利于小孩成長的證據,如果是撫育費發生爭議,你應向法庭提交對方收入的證實。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共有,小孩沒有分割的權利。不過處理財產時,一是考慮有無債務,若有,要首先用夫妻財產償還夫妻共同債務;二是要分清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財產是婚前個人財產,哪些財產是雙方約定屬于一方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財產多,建議你請以為律師。
熱心網友
如果僅僅是因為財產分割不滿足被告要求,不能作為不可離婚的條件.只要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經多次調節卻已無法在一起生活,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法院解除婚姻關系.財產方面的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判決.由于離婚訴訟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是最棘手的,婚前又沒有各自的財產公正,所以判決起來也比較麻煩.如果孩子由原告撫養的話,法院還是會傾向于原告.在此之前要知道孩子是否以滿18歲,不然被告方就沒有義務付孩子的撫養費了.
熱心網友
雙方都同意離婚,應該能離,1.請法院判離。2.請法院分割財產。3.分隔財產時,別忘了有孩子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