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經交房,現在我想把一個陽臺統一的包起來,做封閉式陽臺,但是規劃局沒辦法審批,現在上下統一的包。聽說這樣以后做產權會有麻煩???本來開發商誠落1年之內可以做產權,現在可以嗎???請高手不吝賜教!!謝謝

熱心網友

最好拿到產權證之后再進行封閉,這樣比較不容易出問題。規劃局根本沒有力量管理家家戶戶的陽臺,盡管去辦,就怕你們物業管理公司找麻煩,其實他們也是虛張聲勢,他們根本沒有權利干涉的。

熱心網友

按照房產測量規范,封閉陽臺全算面積,非封閉陽臺半算面積。若原規劃審批為非封閉陽臺的,不論以后是否統一包成封閉陽臺,辦產權時頂多按非封閉的陽臺辦理。若要辦成封閉陽臺的產權必須經過規劃部門的審批才行。估計比較困難,因為如果審批封閉陽臺的,幢間的樓距就要從封閉陽臺算起,而審批為非封閉陽臺的,樓距則從樓房的主體算起。這樣就影響到規劃的指標。所以要求規劃變更審批指標很難的。統一封閉后,只能是違章搭蓋,如果有關部門要求拆除的,還得拆。

熱心網友

別這樣做!

熱心網友

封陽臺不需要經規劃局審批,也不影響產權的確認,只要小區物業不干涉,是沒有問題的。

熱心網友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