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養老金問題。 我已離開公司一年以上,發現原公司幫我的養老金少交了,我是否還能通過法律手段追訴。如何追訴?
熱心網友
可以追述。保留有關證據后通過律師向該公司進行交涉,如若對方拒不更正則訴諸法律。
熱心網友
可以申請仲裁的,他們應為你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的數額的一定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
熱心網友
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于《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退休后,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你符合該條第三款,屬于勞動爭議糾紛,首先與原工作單位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再者,你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對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