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和北歐國家把森林當作產業來經營,已形成木材生產的良性循環,普遍采用木結構住宅。北美和北歐國家把森林當作產業來經營,已形成木材生產的良性循環,普遍采用木結構住宅。我對上面這些話有些疑點,采用木結構住宅不是要消耗森林資源嗎?怎么能說是形成了良性循環呢?
熱心網友
在他們國家,林權基本是私有,以前,也出現過森林資源遭破壞的現象,各國為加強這方面的管護,都紛紛制定了切實有效的私有林法,比如芬蘭私有林法就規定,林地主人如果在計劃之外砍伐樹木,須提前向當地林業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報告砍伐位置、面積、砍伐時間。樹木生長30年后才能間伐,間伐量不能超過30%,間伐時間一般為20年。在芬蘭,盡管私有林屬于私人財產,但是林木主人在砍伐時一旦違法,不論達官貴人還是平頭百姓,一律處以罰款或者被判刑。 芬蘭法律還規定,林主在對成熟林進行砍伐時,要向銀行預交營造新林保險金(造林費),同時必須在兩年之內在采伐地上重新造林。新植樹木經過政府部門驗收合格后,林主方可領回預付的造林費,否則,國家將動用這筆款代為造林,林主還必須無償參加營林勞動。這項規定,有效制止了私有森林只伐不種的現象。此外,對于在林地上實行科學管理的私有林主,政府還在稅收上給予優惠。根據芬蘭的農場所得稅法,私有林主要按林地面積和產材量交納林業稅。如果林主按時更新林地,培育幼苗,這塊林地可在15—25年間免交林業稅。在首次合理砍伐時,如果林主實行科學管理,使單位木材產量高出法律規定的標準,超產的木材還可享受免稅待遇。 由于依法管理森林,鼓勵集約經營,調動了人們主動植樹、科學護林的積極性,使芬蘭的森林資源越用越多。如今芬蘭森林的年增長量,要比砍伐量高出三分之一以上。 從以上法律可以看出,只有當林木得到很好的養護,才能進行采伐,而按時更新林地,培育幼苗,可免交林業稅。林主實行科學管理,使單位木材產量高出法律規定的標準,超產的木材還可享受免稅待遇,這些政策及促進了種樹有促進了伐樹,有種有伐,用續利用,才叫木材生產的良性循環。森林資源的良性循環,不是光種不伐,那就不叫循環了。我國現在是森林匱乏時期,主要任務是種,不是伐,所以,當我國也普遍采用木結構住宅時,森林資源也就真正能夠良性循環了。再說,光種不伐,種遍了還上那種啊,也就談不上循環了,我國當前愁的不是沒種樹的地方,而是沒樹可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