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拿9月27日開出的轉(zhuǎn)賬支票(10日內(nèi)有效)去A銀行請求倒進帳。但在填寫進帳單時由于筆誤,將“11”月寫成了“10”月。問銀行的工作人員,稱沒事。于是我就寫了個“10”月31日。銀行的工作人員將進帳單收了,回執(zhí)也蓋章給我了,而且印章也折疊核對了,并稱明天上午可以到帳。請問,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