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請客,帶著單位一伙同事到某飯店用餐,其間飯店忽然停電,王某等人以吃飽喝足,就提議離開,趁著停電天黑,一伙人溜掉,飯店用餐費用8000元。問該行為如何定性?是否構成犯罪

熱心網友

一般合同違約行為,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