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6月3日到現在這家公司的當時公司剛起步,很多地方不完善,試用期過后,老板提出過跟我簽正式合同,但她經常是一忙就給忘了,由于我倆以前就是同事,我也沒主動跟她提過....就這樣,過了兩年多了,我與公司還沒有一份正式的合同如果遇到什么情況,是不是會對我不利啊?
熱心網友
對于小公司來說,如果公司倒閉了,即使簽了合同也無法保障你的利益.如果是大公司,他們不會落勞動部門把柄的警惕的是中型公司(20-50人那種),往往很耍賴,如果你自動走人,他們省下一筆費用,他們要開你,你就去慢慢告吧,看誰消耗得起.如果是快速發展的小公司,建議您看自己的前途多一點,保障少一點對于中型公司,則坦誠的談一次,不簽,那就走人吧
熱心網友
這對你當然不利,你最好在老板有空的時候,趕快把合同簽了。千萬別猶豫,要知道,“親兄弟,明算賬”,這是老輩人的經驗之談。如果你的老板是真心對你好,這樣做,不會影響你們之間的關系。他不是也提過嗎?現在沒把話說清楚,到出了事時,你們之間的友誼才真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