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自結婚就開始吵鬧,但一直很多年都這樣過,因為我們是包辦婚姻,我們有一個三歲多的女兒,我們都很在乎他,但今年他來我們公司后才發現我們不僅僅在工作上格格不入,生活上吵鬧更加頻繁,自今年7月份起我們開始分居,因為我們已經沒辦法再生活在一起了,在親朋勸阻中也曾嘗試過互相原諒,沒過幾天就恢復了,我這幾天才從朋友口中得知,他居然在我們分居后借了很多錢(因為他一直有這個習慣--揮霍錢財),我想問如果這樣,假如我們離婚我是否還要幫他償還他所欠的債,或者按照分居2年后我不清楚他還要借多少?有什么方法可以盡快一些嗎?還有女兒我們兩個都想要,怎么辦?如要辦理離婚手續一定要在結婚時的發證原地辦嗎?可以在任何地方或委托律師辦嗎?謝謝!盼復!

熱心網友

1、為防他的借款對你的不公平,請盡快訂好有關財產的合同約定。因夫妻之間如果財產有約定則按約定。如沒有約定,則按一般的共同財產處理。對外,要承擔連帶責任。此外,要及時收集能證明他的借款與你及女兒的生活無關的證據。如果濁有作出相應的處理,那么,他的外債,你有法定的義務嘗還。2、在孩子的撫養方面,要能說明孩子和你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法院是依對孩子好的角度來判的。3、解除人身份的法律關系,不能委托其他人,要親自辦理。但財產方面的事可以委托辦理。4、離婚條件并不要求要分居2年,你可以馬上提出離婚。判的依據是“感情是否破裂。”5、有關具體問題最好請都當地的律師。操作得會更好點。他們經驗更多。祝你開心、順利!

熱心網友

你現在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和他離婚。他借的錢,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話(你要有證據),由他還,女兒五歲之內歸女方撫養。

熱心網友

1、他借錢是否要你們共同還,主要是看錢的用途,如果用于正常生活,該雙方還,如果用于賭博之類的非法用途,據法律規定你不用還。2、你可立即去法院起訴離婚,不必等兩年。一般在被告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3、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并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都能達成協議,可去民政部門協議離婚。4、你最好就近找律師,這樣交流更方便。如果你在北京,可打電話:

熱心網友

看來你是下定決心要離了.如果你老公同意離,并能協商處理好子女和財產問題,你們就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去辦理離婚手續.如果他不同意離或者你們對子女和財產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那就只能去法院辦理離婚手續.你們現在已經分居,在這期間如果他沒有向家里交錢,那他的債應該由他自己還,婚前財產各人所有,婚后財產平均分配.如果去民政局辦理,現在速度是很快的,耽誤不了多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