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什么談話類節目不加書名號。 而小品類要?
熱心網友
你問的是不是電視節目類的?目前為止有兩種觀點:一是凡電視節目或欄目都不應該用書名號,理由是《標點符號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1995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6月1日實施)中沒有相關的規定,為防止語言表達上的混亂,所以最好不用。現有的高考復習輔導資料上基本上都是這么說的。二是《標點符號用法》上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結合具體情況從事物發展的觀點看也可以用。比如說《人民日報》中的《大地》副刊,屬于報紙的一個欄目,大家都已經在用書名號了,也能被大家接受了。那么電視的欄目為什么就不能用書名號?現在網絡的出現,多種媒體的出現,原來的規定已經遠遠不能囊括這些新的形式,就要考慮靈活使用。這方面的觀點以中國社科院語言所詞典室的杜翔老師為代表。本人也贊同第二種觀點。另外我覺得,像這種學術界還在爭論的問題,高考命題專家應該會回避的,也就是說,考到的可能性不大。你只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祝你學習愉快,天天進步!。
熱心網友
談話節目具體是“節目”,我是這樣理解的:一般固定的一篇文章、影片用書名號,而有多個序幕的就用雙引號。小品是一個固定的場景,劇目。而某個談話節目有多次場次。所以就用雙引號,只要記住固定的幾個用雙引號或書名號的詞就可以大概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