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1日來北京工作的,和公司簽了5年的勞動合同(無違約金),其中規定了“見習期”為1年。公司已經給我辦好了戶口,所以另外還簽了一份“服務協議”,規定違約金3萬,未滿服務期離職的公司有權將人事關系退回原籍。對于戶口,我倒是無所謂,退回武漢也行,但是檔案我就不知道會怎么辦了,如果不交這個違約金,是不是就會被扣下,或者是退回,如果交了,檔案可以提走嗎?戶口是不是也可以留下來?還有這個服務協議的違約金制定依據是什么?聽人家說是不得超過一年的收入,但是按我見習期的工資,是大大低于3萬的。不過我不確定這條規定是針對勞動合同違約金還是服務協議違約金的?請高人指教!
熱心網友
戶口不用走,檔案帶不走,你看著辦吧。
熱心網友
找律師吧
熱心網友
任何單位不能隨便就扣個人檔案材料的,你的協議已經違反了的有關部門條例,也就是說是無效的協議,只要你要走,什么都可以帶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