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貿易談判的程序有什么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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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貿易上的談判,一般是指合同的磋商,指買賣雙方為購銷某貨物,就各項交易條件進行洽商,以期達成協議的過程。外貿業務中,合同磋商的一般程序可概括為“詢盤”、“發盤”、“還盤”、“接受”四個環節。一、詢盤(Enquiry),又稱詢價,是指買賣雙方為了購買或銷售貨物而向對手提出關于交易條件的詢問。其內容可以詢問價格,也可詢問其他一項或幾項交易條件,甚至要求對方發盤。詢盤對于詢盤人和被詢盤人均無法律上的約束力,而且不是合同磋商的必經步驟,但它往往是交易的起點,故應予以重視,作及時和適當處理。二、發盤(Offer),又稱發價,是買方或賣方向對方提出各項交易條件,并愿意按照這些條件達成交易、訂立合同的一種確定的表示。在實際業務中,發盤通常是一方在收到對方的詢盤后作出的,但也可不經對方詢盤而直接向對方發盤。由賣方作出的發盤,稱銷售發盤(Selling Offer);由買方作出的發盤,稱購買發盤(Buying Offer),習慣稱作“遞盤”(Bid)。發盤在其有效期內,發盤人不得任意取消或修改其內容。發盤一經受盤人在有效期內表示無條件的接受,發盤人將承擔發盤條件與受盤人建立合同關系的法律責任。三、還盤(Counter-Offer),又稱還價,是受盤人對發盤條件不完全同意而提出變更的表示。還盤實際是由原受盤人所作出的一項新的發盤。還盤后,如另一方對還盤條件不同意,可再還盤。一筆交易有時不經過還盤即可達成,有時則要經過還盤,甚至往返多次還盤才能達成。四、接受(Acceptance),是買方或賣方同意對方在發盤中提出的各項交易條件,并愿按這些條件達成交易、訂立合同的一種確定的表示。一方的發盤經另一方接受,交易達成,合同即告成立,雙方就應各自履行其所承擔的合同義務。以上所述是業務中合同磋商一般所需經過的程序,但是在實際業務中,詢盤并非是每筆交易的達成所不可缺少的環節,買方或賣方都可不經過對方詢盤而直接向對方作出發盤。還盤也非合同磋商的必經環節,如受盤人對發盤立即表示接受,那么也不存在還盤;即使受盤人作出還盤,它實際上是一項新的發盤;被還盤人的再還盤也是對還盤拒絕后所作出的一項新的發盤。因此,在法律上,發盤和接受是合同成立所不缺少的兩個基本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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