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理解 在中國 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這毫無疑問 但是最近我又從書上看到 這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除了國家還有一個 那就是 集體組織 這是真的嗎 那我就要問了 這個集體組織假如是一個生產隊 那這個生產隊解散了是不是就自動的歸屬到國家了?還有土地使用權不是永久制的這也毫無疑問 那么 這個土地的使用權是多少年為一個基本上限呢
熱心網友
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土地屬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外屬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數農民集體所有。第十四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為三十年。 你說的那個生產隊解散了是不是變成了城市,是的話就歸屬到國家了。城市商品房土地使用權一般為70年,期限滿后可以交土地補償金續下一期的使用權。
熱心網友
城鎮土地歸國有,農村土地集體所有,這個“集體”消失之后土地歸國有。住宅用地為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取得方式為劃撥或者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