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檔是不是檔位越多越好?那么目前為什么手動檔最高只有6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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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駕駛工具,人們對車輛都有一個速度要求,但是這種要求應該限制在安全范圍內。1994年我駕駛本田雅閣2。0(手動4擋車)在沈-大高速公路上跑過每小時195公里,2003年我駕駛奧德塞(手自一體4檔車)在城際高速上跑過每小時190公里,說明一點,這是在路面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實驗車性能時所做的舉動。平常絕對不允許這樣高的速度行駛,因為第一我們的交通法有明文規定。第二我們國家沒有適合那么高速度的路面可供行駛,第三超出安全行駛速度,車輛很難控制,一旦有狀況,根本沒有反應處理時間!著名的車手塞納去事后,人們測到,他是以每小時接近400公里的速度撞到了水泥墻上。。。。。。那幾乎是波音飛機的起飛速度了!如果是這樣的速度出現狀況,那你車上的所有安全設施將徹底失去保護作用! 所以得出結論,汽車所以叫汽車是根據她的性能,機械原理,理論設計,及技術參數統一制定出的科學的安全標準。她不能再超出她的使命范圍,如果非要超出的話,依照現在的科學技術沒問題,但那應該不叫汽車了。這就是汽車為什么沒有出現第十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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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速器檔數決定了變速器的傳動比。設計師首先確定"一大一小" ,即最低檔位和最高檔位的傳動比,然后再確定其它各檔的傳動比。檔數越多越好,這樣駕駛的選擇范圍就大了,相鄰檔位之間的傳動比差別小,換檔容易和暢順,還能夠獲得接近最佳的動力狀況,起到省油的作用。可以使發動機在最大功率附近的轉速運轉,得到較好的動力性;或者在最低燃料消耗附近的轉速運轉,得到較好的經濟性。目前,大多數轎車手動變速器有5個前進檔,個別有6個前進檔;自動變速器有4個或者5個前進檔,將來還會有6個前進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