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況下,才能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
熱心網友
只有犯罪嫌疑人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使用附加刑的;2、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的方法,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周歲嬰兒的婦女;4、應當逮捕,但患有急性、惡性傳染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審的方法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5、拘留后應當提請批準逮捕,而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6、拘留后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7、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8、逮捕后,發現犯罪嫌疑人具有第三、四項情形的。
熱心網友
樓上很詳細了。問題是不是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是可以決定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決定是以決定書的形式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