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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早在唐代時,宮廷中一女子用絲帛將其腳裹成月牙狀,在一片金色蓮花上歌舞,取悅皇帝。這就是"三寸金蓮"一說的由來。后來這一習俗很快在民間流行起來,一般女子在四、五歲時就用布條將腳緊緊裹扎,阻止其骨骼發育,待成人后,腳的大小就固定在三寸左右。其實纏足的過程是極為痛苦的,是對女性的一種身心摧殘。然而在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制度籠罩下,男尊女卑的意識尤為嚴重,女人只是男人們的玩物,纏足成為男人衡量女人的一種審美標準,在男人眼里女人的小腳是十分性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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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時即開始了。滿清只是照搬了前人的習慣。滿族婦女原本是不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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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中國在清朝以前就有了 有史可查的應該在五代十國時的南唐 不過清朝達到了鼎盛時期 因為那時中國男子有這方面的生理和心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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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滿族的女人是不裹腳的,裹腳是漢族人的發明,但是他的具體起源已經無從查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