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場上動手打隊友或對方球員,算不算違反法律?為什么從來不看到追究打人者責任?雖然或許由于一方的克制,沒有釀成嚴重后果,但是面對幾萬現場觀眾和幾億電視觀眾,其惡劣影響是一般流氓淫威行為所不能比的,而且,如果一旦被打者奮起自衛,結果就不可想象。所以,作為始作俑者難道不應該受到法律嚴格的懲罰嗎?

熱心網友

球場上動手打隊友或對方球員,算不算違反法律要視情況而論.第一,如果情節輕微未造成什么傷害,就算不上違反法律,屬于道德約束的范圍,或由該人主管單位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也可經調解雙方可握手言和;第二,如果造成一定的傷害但是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可根據給予處罰,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第三,如果情節嚴重,觸犯刑律,可依據夠上擾亂公共秩序罪,對首要分子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輕傷或重傷,則可構成故意傷害罪,將依據刑法第234條處罰.所以并不是不違反法律,而是要看情況,你從來不看到追究打人者責任并不等于不追究起責任,你要相信有法可依,有發必依!

熱心網友

因為中國足協的無能!因為中國目前的法律法規嚴重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