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商品房已經入住,房產證已經發放,但是第二頁中的土地使用方面是空白,是沒有土地證嗎?如果我要轉讓沒有土地證還需交納20%的稅或其他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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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不僅要房產證還要土地證 北京兩證合一 山中小溪 2004-07-20 16:22:32 發表于搜狐焦點房地產網-談房論市-聞濤苑(澳林春天)論壇 買了商品住房,一次交了70年的土地出讓金,卻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權證”,而拿不到“土地使用權證”的不合理情況將被改變。北京市國土房管局5月10日公布了《北京市房地產登記條例(送審稿)》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規定,房地產登記以一宗土地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單獨擁有一宗土地后,以該宗土地和地上房屋進行登記,共用宗地上單獨擁有一個權屬單元房屋的,以房屋的幢、層、套、間以及有具體權屬單元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連同房屋分攤的土地進行登記。當房地產發生轉讓、交換、分割、贈與、抵押、設典等情況,有關當 事人雙方須共同申請登記。  據了解,按照《房地產法》的要求,所購商品房應具備“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兩個證書。目前,全國各大城市大多采取發兩證的辦法,也有采用土地、房屋權屬“兩證合一”方式的。北京此前只對外銷商品房的購買者發放了“兩證”,其數量不足發放“房屋所有權證”總量1/3,而且多為外銷別墅類物業。內銷商品房的購買者只能拿到北京市國土房管局發放的“房屋所有權證”。在并非“兩證合一”的“房屋所有權證”中,購房人只能看到所購商品房使用土地的權屬性質是屬于“出讓”還是“劃撥”,以及該商品房所占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證號、使用面積、土地出讓金的價格等都無所體現。  對于長久以來北京“以房帶地”,開發商按樓面面積(含土地出讓金)交費的銷售方式一直有人提出質疑,近年來,對物業稅的討論更引起人們對土地出讓金、土地權屬問題的關注。  北京市國土房管局相關人士表示,此次公布的“房地產登記條例”是北京市首次對房地產登記做出全面明確的規定,今后北京市對房地產的權屬實行“兩證合一”的發證方式,“登記條例”實施后,房地產權證中將對土地證號、使用面積(包括各項公攤面積)做出明示,但該“登記條例”的主要作用是用以完善房地產權屬的登記管理,以利于房屋資訊透明化,規避房屋交易中的黑箱操作,并不涉及土地價格等問題。  北京市國土房管局法規處的有關人士介紹,按照立法計劃,《北京市房地產登記條例(送審稿)》將在一個月時間內廣泛證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作為地方性法規,該“登記條例”在匯總歸納各種意見后,還要在今年提請人大的審查,獲得通過后即可實施。陸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