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級改革了,聽說直接寫出考試分數不發證書。但是比如說:A同學05年靠得70分,B同學06年考得85分。這有什么區別呢?用人單位考慮的會是誰呢?是否可以考多次以取得更高的分呢?為了考得高分是否應該遲些時候考好呢?請把答案發到我的郵箱:shuxuan008@
暈,考那么多次有必要嗎??你想通過四六級來證明自己的實力,還不如去向更高層次邁進呢
當然可以!用人單位從你的進步可以更了解你的實力
年輕就是實力~!你不覺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