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那個6.5是不是指六五折???不可能只賣6.5元吧~~~~設第一次進貨X件,第二次比第一次多2倍,就是3X件第一次平均每件價格50000/X元,第二次186000/3X 即 62000/X元,根據題設可知:62000/X-50000/X=12 解得X=1000(件)則第一次進了1000件,第二次進了3000件利潤=3600*80+400*80*0.65-236000=72800(元) 如果最后400件是按6.5元出售,就是3600*80+400*6.5-236000=54600(元)

熱心網友

不用列方程。第一次進貨:(186000÷3-50000)÷12=1000(件)總共進貨:1000×(3+1)=4000(件)賣了:(4000-400)×80+400×80×0.65=308800(元)利潤:308800-50000-186000=7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