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NBA球員的工資分別是多少啊,還有球隊工資上限是多少,要是有資料的話最好了,可以詳細的說明各個球員的,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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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7月15日NBA自由球員市場開放以來,有關轉會的流言就開始漫天飛舞。轉會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球員的薪水,NBA關于工資有諸多規定,但什么是工資帽、奢侈稅、拉里·伯德條款、第三方托管等等,如果想真正地了解今年的自由球員市場風云,那么我先帶大家來了解一下NBA的工資制度。 工資帽(Salary cap):在NBA,工資帽是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每年的“工資帽”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后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工資總額。再拿這48%的總收入除以NBA球隊總數29支球隊,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不過,考慮到自由競爭的特性,這個“工資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狀況下,球隊的工資總額可以超過這個數目。NBA去年的“工資帽”是4384萬美元,今年的工資帽是4387萬美元。 第三方托管(Escrow):還記得1999年NBA球員工會和官方那場曠日持久的罷工談判嗎?“罷賽風波”最后的妥協產物之一就是這個“第三方托管”。它正式實行日期是2001—2002賽季。具體做法是NBA官方將球員薪金的10%先扣下來,放入一個托管的賬戶中。如果球員最后的收入沒有超過聯盟29支球隊總收入的55%,那么這個托管的錢將原數奉還。但是如果球員最后的收入超過了55%,那么這筆錢就被官方沒收了。 第三方托管就像是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迫使”球隊的薪金總額不得超過55%,以維持球員交易市場的穩定。 奢侈稅(Luxury tax):這就是上述的那個55%的核心所在。工資帽是軟的,如果球隊老板掏出的銀子超過了聯盟總收入的55%,那就必須交納奢侈稅。 下個賽季的“工資帽”是4387萬美元,那么奢侈稅就應該是5460萬美元。如果你無視它的存在,就要遭受嚴厲的懲罰。懲罰一是托管的那筆錢不還給運動員了,懲罰二是你在55%之上即5460萬美元以外每花一美元,還要交納一美元的奢侈稅。這兩罰并行,必然會讓那些“燒錢”的球隊老板掂量掂量。 拉里·伯德例外條款(Larry·Bird exception):因為前波士頓凱爾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在1997—2000賽季擔任步行者隊的主教練時,頗有成績。因此球隊與他續約時將工資的上升幅度定在了12。5%,并得到聯盟的認可。這之后,這樣的工資調整規則就成為聯盟的一條規定———在同一支球隊效力三年,中途沒有被放棄或者轉投其他球隊,如果具備這樣的條件,當你成為一名自由球員時,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礎上漲12。5%,而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只能上漲10%。即使上漲的部分使球隊薪金總額超過“工資帽”,也是規則所允許的。在目前的NBA,因為條件很簡單,幾乎每支球隊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條款的待遇。這里說得很簡單,NBA球員的工資有保底的,大概是五、六十萬美圓吧。以后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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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一個NBA Live 2005,里面有所有球員各種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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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難了,從幾十萬到幾千萬不等,有些大腕的工資就超高,可是有些菜鳥就只有那么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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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錢吧 你上網查不到嗎 通過網絡試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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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的也有百來萬吧.
熱心網友
《今日美國》近日公布了2004~2005賽季NBA所有球員的工資情況,與往常不同的是,這回他們別具匠心地設計了一個公式,以衡量每名球員的賽場貢獻和所拿工資是否相符。 這次衡量并沒有將所有球員混為一談,而是按位置分后場(得分后衛和組織后衛)和前場(前鋒和中鋒)兩部分。根據公式,人們能夠輕松地辨別出一名球員在所在位置上是“物超所值”還是“高薪低能”。 公式的關鍵詞有兩個:薪水排名和績效排名。薪水排名的含義很好理解,即該球員薪水在同位置所有球員中的名次。績效排名的計算方式略為復雜一些,具體如下: 后場球員績效值=40%(總得分+總助攻)+10%(總籃板+總搶斷) 前場球員績效值=40%總得分+30%總籃板+25%(總搶斷+總蓋帽)+5%總助攻 依照上面公式計算出績效值后,對同位置上的所有球員進行排名,這個排名就是效績排名。 兩種排名都得出之后,最終結論也就呼之欲出了。《今日美國》的數據專家們此時會用每位球員的薪水排名減去其績效排名,得到的差值,稱做“超值指標”,該值越大,球員越物超所值;反之則表示該球員的實際表現配不上所拿的薪水,也就是所謂的“高薪低能”。 這一全新的評價方式將對人們的慣用思維產生巨大的沖擊,也賦予了“最有價值球員”以新鮮的元素。例如凱文·加內特和阿倫·艾弗森,這兩位MVP的績效排名分列前場球員和后衛球員的榜首,但巨額工資(本賽季加內特的薪水為1600萬美元,艾弗森為1500萬美元)的拖累卻讓他們無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物超所值”者——兩人都沒有進入各自位置的“超值榜”前25名。相反一些平素不起眼的角色,卻可能憑借超高的性價比,在榜單上占據一席之地:看看后衛榜上排名第2的迪考(黃蜂),第3的杜洪(公牛),第6的伯甘斯(山貓),以及前場榜上高居第1、第2位的西蒙斯(快艇)和哈斯勒姆(熱火),你就清楚他們的總經理占了多大的便宜。 值得一提的是,姚明在前場超值榜上列第19位,其物美價廉的優點得到了科學證實。 既然有了“超值榜”,那“高薪低能”的球員又有哪些呢?后場球員中,76人的麥基和開拓者的德里克·安德森列前兩位。前場榜上,湖人前鋒格蘭特以-128的超低分數無可爭議地獲得第一,步行者老將戴爾·戴維斯緊隨其后,被火箭送到尼克斯的泰勒則名列第4。 不過,這種計算方法雖然能簡單地判斷出球員的能力和薪水是否相稱,但畢竟數字不能完全體現球員在球場上的隱形作用,只能算是衡量的標準之一。比如轉到魔術不久的防守專家克里斯蒂在后場“高薪低能榜”上居然高居第3,就令人費解。這也是績效值采用各數據總值而不是平均值的缺陷處,克里斯蒂本賽季因傷只打了52場比賽,各項數據總值自然較低。另外,命中率等重要數據也沒有被這次的換算公式采用。 在各自位置上進行比較后,《今日美國》還以此為基礎上在所有球員中進一步篩選出5名最超值的球員,他們是太陽隊的小斯塔德邁爾、馬刺隊的帕克、快艇隊的西蒙斯以及熱火雙雄哈斯勒姆和韋德。他們當中工資最高的韋德也不過只拿280萬美元,比380萬美元的聯盟平均線還少100萬,而本賽季平均得10。7分、9個籃板的哈斯勒姆則只有62萬美元。另外,小斯塔德邁爾本賽季的薪水只有203萬美元。不過這三個球員所在的熱火和太陽卻在東西部的常規賽角逐中一騎絕塵。 不過,這5名球員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進入NBA時間都不長,其中大部分還處在新秀合同中,所以造成薪水較低。但是有實力就不愁拿不到高薪,即將結束新秀合同的小斯塔德邁爾今夏就要和太陽對進行續約談判,而哈斯勒姆和西蒙斯各自的兩年合同本賽季結束后都將到期,按照他們的實力水平完全可以爭取到一份滿意的新合同。而帕克去年已經和馬刺以6600萬美元續約,下賽季他就可以拿到符合自己身份的高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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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以前看到過,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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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現在不止吧,喬丹那個時候的物價沒有現在這么高。再說了,他們肯定有撈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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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是喬丹當年的3600萬一年,沒有任何一個球員超過了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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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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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帽(Salary cap):在NBA,工資帽是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每年的“工資帽”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后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工資總額。再拿這48%的總收入除以NBA球隊總數29支球隊,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不過,考慮到自由競爭的特性,這個“工資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狀況下,球隊的工資總額可以超過這個數目。NBA去年的“工資帽”是4384萬美元,今年的工資帽是4387萬美元。 第三方托管(Escrow):還記得1999年NBA球員工會和官方那場曠日持久的罷工談判嗎?“罷賽風波”最后的妥協產物之一就是這個“第三方托管”。它正式實行日期是2001—2002賽季。具體做法是NBA官方將球員薪金的10%先扣下來,放入一個托管的賬戶中。如果球員最后的收入沒有超過聯盟29支球隊總收入的55%,那么這個托管的錢將原數奉還。但是如果球員最后的收入超過了55%,那么這筆錢就被官方沒收了。 第三方托管就像是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迫使”球隊的薪金總額不得超過55%,以維持球員交易市場的穩定。 奢侈稅(Luxury tax):這就是上述的那個55%的核心所在。工資帽是軟的,如果球隊老板掏出的銀子超過了聯盟總收入的55%,那就必須交納奢侈稅。 下個賽季的“工資帽”是4387萬美元,那么奢侈稅就應該是5460萬美元。如果你無視它的存在,就要遭受嚴厲的懲罰。懲罰一是托管的那筆錢不還給運動員了,懲罰二是你在55%之上即5460萬美元以外每花一美元,還要交納一美元的奢侈稅。這兩罰并行,必然會讓那些“燒錢”的球隊老板掂量掂量。 拉里·伯德例外條款(Larry·Bird exception):因為前波士頓凱爾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在1997—2000賽季擔任步行者隊的主教練時,頗有成績。因此球隊與他續約時將工資的上升幅度定在了12。5%,并得到聯盟的認可。這之后,這樣的工資調整規則就成為聯盟的一條規定———在同一支球隊效力三年,中途沒有被放棄或者轉投其他球隊,如果具備這樣的條件,當你成為一名自由球員時,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礎上漲12。5%,而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只能上漲10%。即使上漲的部分使球隊薪金總額超過“工資帽”,也是規則所允許的。在目前的NBA,因為條件很簡單,幾乎每支球隊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條款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