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公司對消費者不負責任咋辦?砸了?2003年11月2500元購買15”LG液晶顯示器,2005年3月出問題.說是要更換液晶屏,需交2700元.天哪,才用一年3個月,目前即使買一個新的也只要1600元啊。不知這是不是敲詐趁火打劫?還是有意回避維修責任?友人建議將15”LG液晶顯示器當眾砸了,反正是垃圾沒用。LG。。。。。。?咋辦?
熱心網友
還行。你的運氣不錯。。。我的一只。。正好過了包換期多一天。就壞了。。就不能換了。。呵呵。。有個正常心態吧。。。再買一只。不過不用LG就行了。
熱心網友
支持!過了三包期就由他們宰了,還不如砸了買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