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她老公的工作是她家幫助找的,房子是她家里買的,裝修也基本是她家里出錢的,就是家具他買了一些,他先是染上性病,傳染給我朋友,后來考慮到他們七八年的感情,我勸她算了.后來又趁我朋友外出做生意的機會,和一個打工妹同居了.現在要離婚,男方提出要女方家里給他這幾年他出的物業費還有他在女方身上所花的錢.甚至提出來要女方家里給他一定賠償,這樣的男人,是要離還是繼續忍受.

熱心網友

我想你朋友一定是比較獨立的女性,在她丈夫面前缺乏溫柔/多了一份優越感,使她丈夫無法在家得到家庭與妻子的愛,從而走向誤區。即使如此,只有平靜地說分。這樣對兩人都好。哎,社會的一類悲哀。

熱心網友

這樣的男人我想當初就不是為了愛才和你你朋友結婚的,而是抱著一種目的才結婚,也許他從始至終就沒愛過你朋友吧,還是離了吧,但是要說補償的話就不必了,如果結婚沒八年的話就在法院公正離婚。

熱心網友

一個字:離!!!!!!

熱心網友

這種男人也叫男人嗎?聽說過沒見過。這個問題還用問嗎?一腳把他踹出大門,讓他滾得越遠越好!但通常這種人不容易打發走。讓你朋友遇上他,真是悲哀。

熱心網友

從保全大局的想法來說是不要離婚的好因為還是要考慮你朋友的心情,但是從道德去說的話,就堅決要選擇離開從你所說的種種情況來說這個男人就不是男人,他沒有男人的特征!換句話來說,他就不是人!不用說什么,要離婚就要快些,還有他要求什么費用什么賠償等問題叫他去法院見吧!做為男人做到他這樣,讓我們男的抹上了黑點。

熱心網友

忍受,有這個必要嗎?這樣的男人,死一百次也不多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