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按“財稅字[1997]10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收入征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非雇員的稅務處理:非本企業雇員為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采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個人從事服務業應稅勞務的營業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征收營業稅;上述收入扣除已繳納的營業稅稅款后,應計入個人的勞務報酬所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保險代理人由于不屬于企業雇員,因此對其取得的收入要交納營業稅。

熱心網友

同意玲玲的說法!但是目前業內的做法,仍是要征收營業稅的。

熱心網友

你是廣州市的嗎,聯系,廣州市的每月收入5000以上才收營業稅是5%

熱心網友

不應該繳.因為,目前我國還未有個人代理人獨立經營保險代理人業務,所以不應該繳營業稅,但要繳個人收入所得稅.我國現行的保險代理通常是由保險公司和代理人公司經營的,且有保險監管和工商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保險個人代理人只能申請執業資格證,不是保險經營證.如同有開出租車駕照的人,并沒有開出租公司權利一樣.所以 ,不需要繳營業稅.對此國家工商總局也有專門的解釋.

熱心網友

都要交,

熱心網友

明白了。

熱心網友

只有個人所得稅吧?要征收營業稅嗎?

熱心網友

公司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