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統一的問題是不信任對方,所以不如做一個新的憲法,大家都接受的憲法出來后,再談統一問題不是更好!

熱心網友

完全可行!但是不應當叫做《中華憲法》,應為憲法只有國家的立法機關可以制定。學者們可以通過學術理論研討的方式起草《中華憲法范本》或者《中華憲法要義》的形式,實現法學界對維護祖國統一的積極推動。

熱心網友

我認為目前為止不太可行,新的憲法必須是在兩岸統一后才有可能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