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交通方式 公交車 路線 以及相關服務和設施 和我國都有多少不同點?最好可以分條款對比中美兩國
熱心網友
美國被喻為裝在車輪上的國家,但大多數美國人無論駕車還是步行,都會敬重對方的路權,加上道路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因此在美國機動車撞人事故并不多見。在處理機動車與行人相撞事故中,美國強調以人為本,但也不是簡單地偏向行人,而是注重責任認定。 美國各州之間有關車禍責任與賠償認定的交通法規差別較大,一半以上的州實行“誰責任大,誰就多負責”的原則。行人違反交規被撞,多數情況下主要責任還是由行人自己承擔。 據美國洛杉磯著名華裔律師鄧洪介紹,單就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來說,美國50個州的交通法規大體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責任過半認定制,即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認定應承擔50%以上的責任,那么就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實行這個制度的包括科羅拉多州、內華達州等占美國半數以上的州。在這些州,行人如果違規在先,那么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必須責任自負,得不到任何保護。 第二類,責任比例分攤制,即根據事故具體情況確定事故涉及者的具體責任比例,并按照相應比例分攤賠償。事故的責任比例由警方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專家認定。實行這類制度的包括加利福尼亞州、路易斯安那州、阿拉斯加州等13個州。但在這些州,不管行人是否違反交通規則,行人的路權總是高于機動車的路權。 第三類,簡單多數制,即事故中承擔責任比例最多的一方負全責。實行這一制度的有阿拉巴馬州等6個州。這類制度強調機動車和行人各守其責,誰違法在先,誰就得擔負全部責任。在這幾個州,行人違規在先,則必須承擔全部責任。這種制度比第一類更為苛刻。 盡管車禍責任認定制度不一,但美國交通法規的基本理念還是以人為本。美國法律認定駕車是一種“特權”,而非基本權利。美國通過改善道路狀況,強制實施車輛保險配套政策、嚴厲懲罰醉酒駕車等措施來保障行人權益和交通安全。 美國法律強制購買車輛保險,無保險的汽車不許上路。但各州實施汽車保險制度的具體規定又各有不同。在實行“無過錯責任”保險制度的各州,只要發生車禍,不必證明誰對誰錯,保險公司都要向雙方提供賠償。這類保險制度的優點是避免了許多法律糾紛,缺點是賠償數額有限。而在實行“過錯責任”賠償制度的各州,則是由責任方的保險公司對另一方進行賠償,而且不僅要賠償對方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還要賠償高額的精神損失費。 在美國,保險費會隨著駕駛者交通事故次數的增多而上漲。保險公司甚至會拒絕向經常發生車禍的駕車者提供保險。這無形中加強了對駕車人的約束。 鄧洪律師說,為減少機動車撞人事故,美國車輛管理局還通過嚴格的駕照管理來強調司機的責任。根據交通法,任何人駕車撞了人,不管責任在哪一方,車管局都要先暫扣駕車人的駕照。這樣做也是為了強調生命權高于一切的理念。酒后駕車在美國也被嚴格禁止,酒后駕車者如被抓獲會被吊銷駕照并判刑,如果發生了撞人事故,駕車者將會被定為二級謀殺罪并被處以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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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隨便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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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美國最好別開汽車,特別是舊金山,紐約等等,一般在下班時間走都走不動,能急死你啊!
熱心網友
差距在人口數量上啊,都是人多造成現在的局面。感嘆2句。
熱心網友
這個問題挺難回答,首先兩國的地理狀況不同,美國所在的北美大陸以平原和丘陵為主,所以在美國的國土上一般馬能騎到的地方都能建公路;中國地形復雜,一般城市都建在有水和河流的地方,所以馬路的建設也是依據地形來修建。這樣美國就會鼓勵在馬路達到的范圍內建住宅。這樣就鼓勵汽車工業的發展,自備車為主要交通工具,公交線路一般是以小區和鄉鎮為點連接。中國的道路建設比較緩慢,一是由于地形二是由于資金,另外中國人喜歡聚居,性格決定城市的發展是由中心向周邊擴散,所以離市中心的距離較近,這樣決定了自備車發展受限制,公共交通為主導。一般大城市公共交通以地鐵為主,客流大,距離遠,速度快,占用地面面積少,這都是地鐵的優勢,就算地面也以有軌電車為主,公交車由于載客量有限,速度慢,占用資源多,一般不會駛入市中心。所以公交是以城市間為主的交通工具,一般服務應當和國內的城際高速公交差不多。中國的交通落后于美國很多,相當于上世紀初的水平,所以諸位同仁須努力,努力趕超美國,走節約高效的路。
熱心網友
不管哪一方面都比中國好,這是肯定的。希望中國發展地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