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男人,或女人又同時和另一個人上床,在古代叫通奸,是要處死型的死罪.當然古代只對女人有這個刑法.但現在不同了,我想知道在現代人心里,這是多嚴重的罪.1.請用肉體刑罰,及金錢賠償等數量化的方式描述.如,應該處以五次鞭打,及賠償五萬元人民幣等.2.最后別忘了說一句你可不可以原諒對方,重新和他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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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愛人同時有其它性伙伴.1.鞭打十下,(太多了或其它腰斬什么的刑法我有點不忍心.)及賠償我30萬到100萬精神傷害費.(依他當時的經濟能力)2.不能原諒.離婚,絕不再讓他碰我.惡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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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有身的出軌和心的出軌 身的出軌在于一念之差 心的出軌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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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自己愛的人結婚,如果出軌除非是被非禮或者性饑渴.如果和愛自己的人結婚我會覺得內疚.道德更重要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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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千面,誰說得準呢,如果想知道后果,試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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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看雙方的度量如果真心相愛卻是在某種特定場合下與人上床比如喝醉 商業應酬迫不得以我覺得都可以原諒但要共同找出以后不再犯的對策但是如果是對方愛上了一個人然后跟他發生關系而且口頭說錯了卻心里在想那個人堅決不能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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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的罪,因為你背叛了你的老婆,背叛了愛情,罪無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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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愛他多深了……如果少了對方沒法活,也就不存在原諒不原諒了。對吧?如果不愛對方,就沒什么好說的了。其實,愛人間沒有什么是不可原諒的,至少是可以彼此協調的……愛情的努力指的就是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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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背叛還好啦,如果心理也背叛了那就玩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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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割J,女的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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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原諒?。ㄇ疤嶙约菏乔灏椎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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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婚后性出軌沒有罪,理由是每個具有行為能力的人,都有自行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這是屬于基本人權的范疇.2\因為沒有罪,所以不存在刑罰處置,誰處置誰有罪.3\只要不是當著老公(婆)面與人亂搞,可以容忍,性器官與其他部位一樣都是身體的組成部分,你能保證配偶的身體永遠不會被別人碰嗎?別人碰過后你照樣會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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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原諒,最起碼有那種想法就不對.什么叫"一夫一妻"啊,保護自己的小身體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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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不知道的情況下,無所謂了,如果知道就當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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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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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防在這個開放的社會應該讓社會道德去譴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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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道德約束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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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還有通奸罪,不過現在沒有了,取消通奸罪主要考慮到: 1如果保留這罪,對通奸的雙方特別是通奸一方或者雙方都有孩子的來說都是一大傷害,通奸的人一般都會被判勞改,但孩子是沒有罪的,他們的孩子就會因為他們的坐牢而得不到母愛或者說父愛.經濟上也得不到保障. 2還考慮到通奸本身對社會的危害性也不是很大,因為男女雙方自愿發生性行為也是人權的表現,與大多數人沒有任何直接利益關系。 3結婚雙方多有性方面不和諧的情況,嚴重的更有缺乏性能力,于是通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發生了,有時對他們各自的家庭也沒有多大傷害. 目前我國還在一些特殊方面保留有類似通奸罪的罪,比如破壞軍婚罪,是說不是軍人的人勾引軍人的配偶,或者說軍人的配偶勾引他人,致使軍人的家庭受到破壞或者說影響的,會受到法律制裁! 本人有條件地接受婚外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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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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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原諒的,當我知道那是他身體需要的時候,而不是他變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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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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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上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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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接受啊!!!!但容忍是有限度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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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行中國法律上講,單是存在這種行為,并不違法,所以談不上處罰,處罰了倒是違法所以要么原諒(上床就在所難免),要么離婚(分割財產時會占點便宜),都是正常結果一定要懲罰也不是不可能,因為這事在有些國家是違法的,你可以考察以下各國法律,尤其是阿拉伯國家,你認為哪國法規定得最“公道”,就可以雙雙移民過去,真出了問題,抓到證據,就厲害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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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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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可饒恕,但是也可以想他挑明,如果你還愛他的話就告訴他不要再這樣繼續下去了。要是還不聽的話,就用種種手段報復,在不觸犯法律的基礎上讓他丟盡顏面,到時候他就是求你都覺得沒面子..................哎....當然如果是 因為感情上的原因那么你就和他分手吧!你們已經不可能再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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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沒向你說的那樣,但我覺得是不能原諒的,也許你那種辦法真的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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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會,新時代了,不算罪了,沒準還是個活躍身心和健康的好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