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深圳如何辦理港澳通行證及護照,須帶上哪些證明,去哪些相關部門辦理,多久能辦好?
熱心網友
個人赴港澳地區旅游首次辦證須知一、申請條件 本市常住戶籍居民。 二、申請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廣東省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屬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加具單位意見或提交審查批件,申請表照片加蓋騎縫章),申請人淺藍色底光學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規格為48mmX33mm)兩張(其中一張貼在申 請表上); (二)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交驗原件。 (三)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請用黑色或藍黑色筆填寫申請表,所提交復印件使用A4紙張復印,并按順序裝訂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請材料。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本人到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遞交申請。 四、辦結時限 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15個工作日。 五、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 每本 100元 一次有效簽注 每項次 20元 二次有效簽注 每項次 40元 六、溫馨提示 個人赴港澳地區旅游再次簽注須知 一、申請條件 持有本市簽發的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本市常住戶籍居民。 二、申請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廣東省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屬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加具單位意見或提交審查批件),申請人淺藍色底光學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規格為48mmX33mm)兩張(其中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二)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三)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請用黑色或藍黑色筆填寫申請表,所提交復印件使用A4紙張復印,并按順序裝訂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請材料。 三、申請方式 (一)窗口申請:到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遞交申請; (二)郵政代辦點申請:到全市個人港澳游郵政代辦網點(全市共50個)遞交申請; (三)網上申請(申請人未滿18周歲或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暫不能選擇這一方式):登錄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政務服務網 或深圳出入境便民網 ,根據系統提示輸入個人資料并選擇申請類別; (四)電話申請(申請人未滿18周歲或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暫不能選擇這一方式):通過中國移動(12580)手機申請、中國聯通(10109898)手機申請、中國電信固定電話(電信信息臺96897)申請,根據系統提示輸入個人資料并選擇申請類別。 四、辦結時限 網上申請、電話申請8個工作日,窗口申請、郵政代辦點申請10個工作日。 五、收費標準 一次有效簽注 每項次 20元 二次有效簽注 每項次 40元 六、溫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詳細辦證信息或查詢辦證結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辦證大廳現場咨詢或選擇下列方式: (一)信息咨詢服務熱線: 96897、95000100(自動臺); 0755-84465419、84465421、84465463(人工臺); 郵政速遞查詢電話:020-11185(廣州);0755-11185(深圳)。 (二)登錄出入境便民網: (省廳)或 (市局)暫住人員申辦港澳游(2000版《往來港澳通行證》)需提供什么材料?(一)提交填寫完整的《廣東省居民往來港澳地區旅游申請表》一份(綠色 表格,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申請人近期正面免 冠淺藍底彩色照片(規格33mmX48mm)三張(其中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 (二)提交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復印件,交驗原件。臨時來深的60歲 以上父母可免交暫住證;臨時來深的16歲以下子女可免交暫住證和身 份證; (三)提交全額旅游發票復印件,交驗原件; (四)勞務暫住人員提交勞務合同復印件,交驗原件; (五)常住戶口人員臨時來深的16歲以下子女及60歲以上父母,要提交相應 的親屬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交驗原件)以及親屬關系證明。證明 包括結婚證、出生證。申請人在我市的親屬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人 事保衛部門出具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在我市的親屬沒有工作單位的 ,由親屬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出具親屬關系證明。 (六)申請表上"申請人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見"欄由單位負責人或 暫住地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部門負責人打勾、簽名、蓋章。 打勾的內容為:申請表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申請人是否屬于法定不準 出境的五種情形。審核意見的單位須在申請表上貼有申請人相片處加 蓋騎縫章。 具體打勾、簽名、加蓋公章的要求如下: (1)國家公職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的審批負責人打勾、 簽名并蓋公章。(2)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員工,由所在企事業單位法人代表或 其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部門負責人負責打勾、簽名并蓋公章。法人 代表本人申請赴香港、澳門,由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或派出所 負責人打勾、簽名并加蓋公章。 (3)大中學校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負責人打勾、簽名并蓋公章。 (4)16歲以下兒童、60歲以上老人免交單位和派出所意見,直接到各區公 安 分局戶籍科遞交材料。但未滿14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其監護人須 對其赴港澳地區旅游簽署意見(意見填寫在申請表上)。 (5)其他人員由其暫住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籍科負責人打勾、簽名并蓋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