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好多年了,丈夫因為工作在兩地的原因很少回家,基本上是兩周回來一次,住上兩天就回去。最長時間是一個月一次。性生活少得可憐,根本不能滿足生理需要,因此也一直懷不上孩子。更別說是照顧家了。總覺得這個家于他像個旅館,自己像小老婆。但他總說再給他些時間,他會努力掙錢改變這一切。其實談何容易呢。他的力量太小了,他改變不了的。如果用十年,大好的青春就這樣浪費過去了。丈夫在外面掙錢也挺不容易的,而且是悉數交給妻子。妻子過得并不快樂,身體和心靈都很寂寞。但她非常愛丈夫。只是不喜歡丈夫給她的這樣的生活。請問這樣的情況,這樣的丈夫,該離婚再找還是該繼續忍受?離婚的話,再找的就能幸福嗎?

熱心網友

如果真愛著對方,等待也是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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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始終不好!

熱心網友

你覺得工作和老公哪個比較重要?如果覺得老公重要那么就辭掉你現在的工作,去老公在的城市吧,夫唱婦隨嘛。我想如果你有能力在那里一樣可以找到一份適合你的工作。兩人選擇的了結婚,就說明你們彼此相愛著,那為什么又要分開呢?你不喜歡他給你的生活,你可以選擇你想要的生活啊!既然相愛,那就不要分開,去找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