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同事在她結婚以后他遇上他所愛的人,不過對方雙方已結婚,她想把她的一切獻給對方,請問這樣做是否是個不可原諒的錯誤?

熱心網友

不知道她所知的一切是什么,真的很沒有意思如果真心愛,可以分別離婚在結,如果只是嘴上說說,那又何必呢

熱心網友

當然不可原諒